购买的房屋还没交接,就被开发商改成样板房对外展示?近日,丽江古城区束河街道综治中心依托标准化调解流程、专业化调解队伍,成功化解该起开发商擅自装修业主房屋引发的侵权纠纷,不仅维护了群众权益,还彰显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
房屋遭擅装
“我的房子还没交接,就被开发商改成样板房对外展示,你们快来管管。”束河街道某小区业主向束河街道综治中心递交诉求,反映开发商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其位于小区西区2幢2单元的房屋进行装修,并作为样板房供客户参观,严重侵犯了其财产权益,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逐渐升级。接到诉求后,束河街道综治中心迅速启动纠纷处置流程:由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对接业主,详细记录房屋产权归属、开发商侵权事实、业主诉求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纠纷台账;同步联系涉事地产负责人,核实装修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初步明确责任。整个响应过程严格遵循“接诉即登、登后即办”的规范标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沟通寻共识
束河街道综治中心组建了专项调解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法律顾问负责梳理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为调解提供专业法律支撑;网格员协助核实房屋装修前后的实际状况,收集小区其他业主意见;专职调解员则主导调解过程,搭建双方沟通桥梁。
调解过程中,小组首先向双方出示房屋产权证明、装修现场照片等证据,明确涉事地产“未获授权擅自使用业主房屋”的侵权事实;随后由法律顾问向开发商解读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法律后果,向业主说明合理维权的边界与途径,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最后围绕“房屋恢复原状时限”“侵权赔偿金额”“后续避免类似问题的措施”等核心诉求展开协商,通过多轮沟通平衡双方利益。
纠纷圆满解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涉事地产公司与业主达成一致协议:地产公司于规定日期前将房屋恢复原状,并向业主支付合理经济补偿;同时承诺后续在使用业主房屋前必须书面征得同意,杜绝类似侵权行为。协议签订后,束河街道综治中心还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了“调解后跟踪台账”,由网格员定期回访,确保协议条款切实履行,形成“受理—调解—履约—回访”的闭环管理。
记者 姜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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