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10月17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今年,辽宁公安紧盯群众上门报案可能遇到的“不接案”“不受案”“不规范”以及“监管难”等问题,以信息化手段拓展群众上门报案渠道,研发并上线运行了“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已在全省14个地市的城区,共784个公安派出所启用。每个派出所都有专属的报案“二维码”,张贴在派出所服务大厅的醒目位置,群众到所只需“微信扫码”即可报案或申请监督。
截至目前,这个小程序已受理群众扫码报案1407件,申请监督21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
“码上报案”是辽宁公安不断深化警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项务实之举,旨在有效破解传统上门口头报案方式因缺乏电子化记录,可能导致的“易漏管、难监管”等问题。
在系统研发设计之初,省公安厅就明确“简洁明了、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设计理念,以好用、管用、易用为目标,小程序主要设置了两个功能:
“我要报案”:群众首次到派出所现场报案时,扫码即可快速完成报案信息登记。当群众到派出所上门报案时,如果需要对自己的报案进行“网上登记”,可在民警引导下,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码上报案”专属二维码,进入“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报案”选项进入报案界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提交姓名、手机号、报警内容等基本信息后,公安机关会即刻处理报案需求,并全程纳入监管。
“申请监督”:报警人对公安机关受立案环节有异议,比如报警人认为该派出所对自己所报案件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现象,一键即可申请进行监督。这里既包括通过扫码报案提交的报案诉求,也包括曾经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报案诉求。群众可以在扫码登录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申请监督”选项,按要求填写原报警时间、报警内容、接警人等相关信息,提交后申请监督事项会自动流转至公安法制部门开展监督。
群众扫码提交的报案诉求或者监督诉求,都会全量纳入公安机关监督范围,并自动触发多重内控监督机制。派出所对报案信息的处理情况会受到大数据监督系统的实时监测提醒,防止出现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的权益更有保障。
三点说明和提醒
1 “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是针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补充和强化,不是报案的唯一途径,群众仍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拨打110、到派出所口头报案或者扫码报案。无论选择哪种报案方式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安机关都会依法依规办理。
2 出于公安数据安全考虑以及现有的技术条件,“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在线查询业务进展及信息推送功能,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将逐步增加相关功能。
3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目前“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在派出所外扫码使用,需要群众亲自到派出所现场进行操作,非派出所内部张贴的“码上报案”二维码均为虚假信息,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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