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2023年12月22号,青海大通县的天儿已经冻得人直哆嗦。可林某心里头却热乎乎的,她跟工友李某合计着,要给另外两个朋友——祁某和张某,当一回“月老”。于是,四个人凑在一家小饭馆里,二斤多白酒下肚,气氛是越来越热乎,话匣子也彻底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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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张某一个女生,识趣儿地先回了家。剩下祁某、李某和林某,意犹未尽,又挪到了林某的住处,继续“把酒言欢”。老话儿说得好,“酒是穿肠的毒药”,这话真不是白说的。晚上11点左右,祁某也晃晃悠悠地走了,屋子里就剩下了李某和林某。孤男寡女,酒精上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李某在客厅沙发上睡下,留下林某独自在卧室。
谁能想到,这一觉,竟是永别。第二天早上6点,李某醒来,发现林某身体都凉了!他吓得魂飞魄散,赶紧用林某的手机通知了家属。等家属赶到,看到眼前的一幕,当场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一通调查,司法鉴定结果像一记重锤,砸在了所有人头上:林某本身脑子里的血管就有毛病,这次大量饮酒,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诱发了致命的脑出血。
人没了,事儿还没完。在派出所的调解下,三个酒友李某、祁某、张某,跟林某的丈夫赵某坐下来谈赔偿。李某当场给了2万,又打了张3万的欠条;张某给了2万零5百,也打了3万的欠条;祁某呢,给了2万,同样打了3万的欠条。前前后后,凑了9万多现金,外加一张11万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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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钱,给得憋屈,拿得也憋屈。后来,那11万的欠条成了空头支票,迟迟没兑现。林某的丈夫和孩子们一纸诉状,把这三个酒友告上了法庭,就要这11万!
法院怎么判的呢?这事儿得掰扯清楚。
法官说了,张某和祁某,这俩算是“无妄之灾”。饭桌上没劝酒,散场后一个自己回家,一个把林某安全送回,事后还主动掏钱补偿,仁至义尽了。所以,这俩人,不背锅。
那锅谁来背?李某。
为啥?就因为他跟林某的关系“不一般”。两人是情人关系,当晚又一起回了家,还发生了关系。在林某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情况下,作为最亲近的人,他有没有多看一眼?有没有发现异常?有没有尽到最起码的照顾义务?没有。他倒头就睡,把一个生命垂危的女人扔在了卧室。这份疏忽,就是他的过错。
当然,法院也说了,林某自己也有大问题。明知自己身体有病,还敢这么玩命地喝,酒后还进行剧烈运动,这对自己的生命也太不负责了。
所以,最后的判决来了:李某,你再掏2万块钱,这事儿就算了了。至于那11万的欠条,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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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由“撮合”开始的饭局,最终以一条生命的逝去和一场官司收场。这不禁让人感叹,人生在世,啥是“情分”,啥是“本分”?朋友之间,喝酒助兴可以,但一旦酒精麻痹了理智,那份“情分”就可能变成无法承受的“责任”。尤其是当一个人把脆弱和信任交给你时,你的“本分”就是守护好这份托付。否则,杯中物,终将变成眼中泪。这起悲剧,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酒桌上的豪情与酒醒后的冰冷,也照出了人性的复杂与法律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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