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10月11日,根据河北证监局近日发布的决定,河北冀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亚因违反相关法规,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河北冀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该公司具体违规事项包括:缺乏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必要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条件,未及时报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未按要求按时报送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河北证监局指出,河北冀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决定对该公司及刘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河北证监局要求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于2025年11月10日前向该局提交整改报告。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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