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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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下同)混合动力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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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等。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调整包括:
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等。
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执行。
公告指出,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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