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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可以进博物馆的蠢货,居然在司马台长城烽火台上刻字,先是写下两人的名字,然后又刻上相应图案。看到警方通报,我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吐槽,21世纪过去了四分之一,这样的蠢货竟然还存在,还有钱去古北水镇。
到此一游的刻字留名式旅游,用玩笑的说法,始于大闹天宫的猴子。这口锅不该让孙悟空来背,刻石已经有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旧石器时代就在墙上刻字画画,到文明灿烂勃兴,这项祖传技艺被权力发扬光大。就拿最近热炒的青海省玛多县尕日塘秦刻石,就是秦朝采药小分队在山上留下的到此一游。这种文化一部分发展为碑刻,另一部分发展为写山,仿佛写在石碑或者山体上,就获得某种意义上的永恒。
传统社会没有公权和私权之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立碑那是在自己的私有土地上宣誓主权和功德,宗教和文人群体在山体上造像题字,那是想让信仰和文脉传之后世,例如唐代监察御史党晔与友人在龙门石窟洞窟壁面刻下题名。古人有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留下来的痕迹也成为文化艺术的载体。如果不考虑历史和学术价值,当初干这些事的时候,多少都有些私心,想让自己彪炳史册,哪怕肉身死亡也能流芳千古。就像乾隆热衷在古代书画上盖戳,总有些鸡贼心思在其中,也损害的古董或自然的本来面貌。
毕竟古代没有权利概念,不能苛责古人,甚至要感谢他们留下的那些痕迹。可是,进入法治社会,权利概念本应深入人心,更有《文物保护法》《旅游法》明确刻划文物的法律责任,但凡有点智商的人都干不出这事。可是有极个别国人,老祖宗好的东西学不到,学坏一出溜。
颐和园廊心画上的游客刻字,最早痕迹为 1977 年所留,内容包括 “四川渠县某某到此一游” 等,一直到2009年还有刻字更新。天坛成贞门明代老坛墙最早痕迹可追溯至 1958 年,还有游客“司某”与“森某”更是连续三年“坚持”刻字,这些刻字导致嘉靖年间的砖铭被毁。2013年,游客梁齐齐在故宫铁缸刻 “到此一游”,引发舆论哗然,故宫博物院称这类事件每年发生数十起。还有丢人丢到国外的,2013年丁锦昊在卢克索神庙 3500 年历史的浮雕上刻下 “丁锦昊到此一游”,直接成为中国游客形象的负面案例。在中国,似乎有点名气的景点,都难逃被刻字的厄运。
权利和权力,在某些国人脑子中仍然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就无所谓侵犯公共权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无人监督时又会放纵权力。这些游客,面对无法言说和反抗的文物时,恐怕都是乾隆上身,觉得自己牛逼到应该名垂千古。
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权利得到充分约束和限制,只有这样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些蠢货才不会一次次像动物随地撒尿一样“到此一游”。动物是出于生物本能宣誓主权,人家的气味也会随着时间而消逝,但某些人们留下的恶臭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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