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和何教授“商榷”得最彻底?非广东王云松律师莫属
前不久,何教授发扬宝刀不老、出尔反尔的精神,再次回到二八舞台,连续发布了好几篇小作文。当时,就遭到众多正义网友的反驳。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但是,现在网上还有很多回击何教授的声音。
“行家出出手,便知有没有。”那么,谁和何教授“商榷”得最彻底呢?窃以为,非广东王云松律师莫属。
今天,再次翻看王云松律师和何教授的“商榷”文章,感觉入情入理、入木三分,不急不躁、令人瞠目,有理有据、教人语塞。这样说吧,王云松律师的文章,是法律从业者对证据学专家的拷问,是律师对教授的诘问,是正义者对站台者的质问,人们只能望其项背,教授也没敢作出任何回应。
广州律师王云松从方法论、证据观、归因论和目的论等四个层面,对何教授的观点一一进行了“商榷”,指出何教授未能充分重视本案中间接证据体系的强大证明力,过度依赖并美化了“管理混乱”的解释,且过早地引入情感性的劝谕,偏离了证据学讨论的核心轨道。
其一,司法证明不是概率游戏
王律师在文中说,何教授提出的“偷换概率20%,错换概率80%”的著名论断,混淆了统计学概率与司法证明的根本界限。法庭追求的并非基于大数据的统计概率,而是基于在案证据能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自洽的、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逻辑链条。一个哪怕概率只有1%的事件,只要证据能将其唯一性地锁定,它就构成了100%的法律事实。“概率论”这种量化表述极大地简化并误导了公众对司法证明的理解,回避了对具体证据的艰苦论证。
其二,缺乏直接证据是对证据学的过时解释
王律师在文中说,何教授多次强调“偷换”缺乏目击证人、偷换过程的录像等直接证据,从而倾向于“错换”结论。这种观点在法律人看来,是对证据科学的一种过时理解。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都是依靠间接证据来定案的。强奸案可能没有目击者,但存在精斑、伤痕和被害人陈述;受贿案可能没有点钞录像,但存在资金流向、行贿人证言和消费记录。这些间接证据一旦能够形成闭合的链条,排除其他可能性,其证明力与直接证据无异。
其三,管理混乱不是一个万能解释的黑洞
王律师在文中说,我们不完全否认当年医院管理存在漏洞。但何教授几乎将“管理混乱”变成了一个万能解释黑洞,吞噬了所有深入探究个体责任的可能性。管理混乱是“错换”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管理混乱增加了“错换”的风险,但它不能为所有异常现象背书。我们必须追问:二八案件是混乱导致的无心之失,还是有人利用了这一混乱实施的故意之举?即使最终无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厘清“是故意利用混乱还是纯粹意外”也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民事赔偿的认定、医院的责任划分以及向当事人的历史交代。
其四,何教授的两个说法违背法理
王律师在文中说,何教授的“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有真相”与“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两个说法,从情感上可以理解,但从法理上值得商榷。司法的首要目的是发现真相、定分止争。对于许敏女士而言,追寻孩子被换的真相,是她作为母亲的基本人权和法律权利。以“饶恕”为名过早地放弃真相追寻,是对受害人痛苦的漠视。二八案件已超越个人纠纷,成为一个公共法治事件。公众期待的是一场基于证据和法律、酣畅淋漓的真相剖析,而非一团和气的“和稀泥”。唯有彻底的调查,才能还原历史,警示后人,重塑对医疗体系和司法公正的信心。
认真拜读了王律师的文章,感觉这个“商榷”,是对何教授观点的最有力回应。
王律师最后强调:我们拒绝概率游戏,我们坚持证据拼图。唯有真相,不可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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