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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伟律师
苏建伟律师,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专职律师。
1982年进入律师行业(1982-1989兼职,1989年起专职)。
1976-1989年任职于大型建筑企业,获经济师职称。1989年转为专职律师后,长期负责律所律师管理工作,担任市律协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仲裁委仲裁员。
曾为湘江二桥、铜陵长江大桥、钱塘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等大型桥梁工程提供法律支持;参与深汕高速、郑许高速等重要交通项目;为长沙市旧城改造、黄兴路、中山路拆迁等城市建设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协助外贸企业改制,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担任政府信访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工作。
多次荣获优秀律师、优秀党员称号,担任多家大型国有、私营及有限责任工程建设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国内外数亿建设工程合同谈判,代理多起标的额过亿的建设施工纠纷、工亡案件等复杂疑难案件
1982-1989年任职于长沙市法律顾问处;
2024年再次加入芙蓉律所,牵头成立芙蓉律所中国台湾合作办公室。
法治的初心与重量——藏在卷宗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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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指尖再次触碰到那叠沉睡的卷宗,
粗糙的纸页在掌心轻轻颤动。
那是时光才懂得的重量。
墨迹虽已褪去鲜亮,却在字里行间凝成倔强的印记:
一笔是法理的严谨,一划是人心的温度,
无声讲述着关于公平与坚守的岁月。
这些纸张,曾是历史的见证者。
它们记录过立法争辩的铿锵,也承载过普通人最朴素的渴望
农人的诉求、工人的困惑、商户的期盼。
八十年代中国法治破冰之时,那墨色中映着的,
是无数人眼中闪烁的希望。
于我而言,
这卷宗早已不是简单的案卷,
而是刻着我们职业基因的“精神图腾”,
是我执业四十年来从未偏离的方向。
法治初心——在误解中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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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律生涯,始于四十多年前。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律师制度恢复。但那时的法治种子刚播下,尚未被社会理解。整个长沙的执业律师不足五十人,我们这批年轻人,怀揣“让法律成为社会公平基石”的信念,踏上了这条荆棘之路。
有人说“律师是替坏人说话的”,有人把法律咨询当成“走门路”,甚至有家属咨询后偷偷塞来烟酒……他们还不懂,我们所坚守的,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辩护权”,是公民“获得公正对待”的基本权利。而这份职业的崇高,恰是在误解中坚守原则,在质疑中传递法治的信仰。
那时的长沙市法律顾问处——芙蓉律所的前身,是我们践行理想的“战场”。老市政府二楼的那间办公室,红墙青瓦,肃穆庄重。推开厚重的木门,是高挑的大厅,阳光从窗棂照入,投下规整光影,仿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无声宣言。
最难忘的是法律咨询室门外那条长木椅。每天清早,那里就坐满了人:攥着合同的个体户、眼含泪水的工人、为家事所困的妇人……队伍常从走廊排到楼梯口。我们称之为“法律门诊”。若医生医治的是身体病痛,我们医治的,便是民众权益受损时的“无助与迷茫”。每一次倾听、每一条法条解读、每一次在纸上画出维权路径,都是在为“法治信仰”注入温度。
师道传承——红笔刻下的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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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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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延礼
我很幸运,在这条路上遇到了两位领路人——湖南省刑事辩护(易延礼)与经济法律领域(周光辉)的前辈。他们不仅教我专业知识,更教会我“如何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
我曾见同学拿一份被红笔批得“体无完肤”的辩护词,不知所措。老师却温和而坚定地说:“辩护词不是散文,不是抒情文。它是法律的‘武器’,必须用‘法言法语’锻造骨架,用逻辑论证填充血肉。多余的描写会模糊焦点,过度的抒情会削弱力量。唯有精准、严谨、直击要害,才能真正捍卫当事人的权利。”
我由此明白,法律语言的力量,藏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表述中,藏在“适用法律准确”的严谨中,藏在“逻辑闭环、无懈可击”的论证里。
初心三问——法庭上的永恒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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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我受益终身的,是跟随老师出庭的经历。每次庭审,他都极为认真,案卷翻至卷边起皱,证据链梳理得清清楚楚。即便审判长示意“无新意见可不再陈述”,他仍会坚持围绕核心,清晰重申我方观点。
庭后我问他为什么,他停下脚步,神色凝重地说:“你要记住三点,这是律师的‘初心三问’:
第一
竭力辩护是我们的法定职责。要让当事人和家人感受到,有人在为他们据理力争,这份‘被看见’的安全感,是法律最温暖的底色。
第二
控辩对等是庭审的生命线,也是程序法的规定。轻易放弃发言,实则是对‘平等原则’的妥协,会削弱庭审公正,损害当事人权利。
第三
坚持是为了让正义被‘听见’。法官需处理大量信息,只有通过精准重复与强调,才能让核心观点进入其认知重点,真正影响判决。这不是啰嗦,是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
这些话如种子般落在我心里。四十年间,我从“法律门诊”旁的青年,变成成千上万庭审的参与者,从整理卷宗的学徒,成为手持红笔批改徒弟文书的老师。
薪火相传——改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初心
四十年一晃而过。卷宗已被电子档案替代,长沙的律师从不足五十人发展到数千人,“法律门诊”的长队也变为线上线下的综合服务。律师职业,从不被理解到成为年轻人追求的“正义灯塔”。
但有些东西,始终未变。变的是法治的形式,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变的是执业环境,不变的是“为当事人负责”的初心;变的是时代浪潮,不变的是法律人“传帮带”的薪火。
当我再次翻开泛黄的卷宗,看到的不是旧纸,而是一代代法律人用理想铺就的路;听到的不是纸页咝咝声,而是“法治中国”向前迈进的脚步。
那些记忆与教诲,早已融入我的血脉,成为四十年未曾偏离的“圭臬”。
法治从不抽象。它藏在故纸的墨迹里,藏在庭审的争辩中,藏在每一个法律人为公平奔走的身影下。我们是法治的见证者,更是传承者——唯有将前辈的初心化为行动,将纸间的坚守变为新时代的担当,才能让法治之光照亮更多人的生活,照亮中国法治未来的道路。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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