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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神木市财政局发布公告,陕西蓝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5964900元中标的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被星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神木市财政局审查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神木市水利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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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项目编号:SXMLCG2025—28)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采购人为神木市水利局,预算金额为642.864万元,采购代理机构是陕西曼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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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显示,该项目由陕西蓝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5964900元中标。且由陕西曼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照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6.6719万代理服务费。
8月17日,星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向神木市财政局提起9项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充斥大量违法违规条款,虽然质疑后在澄清文件中部分修改,但其违法本质和对采购公平性的破坏已成事实。投诉事项2,违法要求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投诉事项3,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条款显失公平。投诉事项4,核心技术参数涉嫌“量身定做”,精准指向特定品牌,排斥其他供应商。投诉事项5,评审标准设置不公,存在重复评审、歧视中小企业及主观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投诉事项6,对预算金额调整的解释不明,涉嫌程序违规。投诉事项7,采购程序未依法发布程序公告。投诉事项8,未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诉事项9,未暂停采购活动且违法开标。
神木市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称,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5、7、8、9均成立。投诉事项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6。
神木市财政局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了采购结果,鉴于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项目采购人(神木市水利局)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另外,神木市财政局表示,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情节行为的,将依法另行处理。(来源:陕西网 问政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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