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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纠结了俩小时要不要写这篇文章,写的话,在目前这个环境,尤其是这个关口说不定会对自己的写作带来损害,不写的话,心里总觉得是有这样一件事,是要说几句的。
看下面绍兴轨道交通发布的公告。9月13日4名保洁人员穿越轨道时,被一辆返场检修的电客车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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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公告,不知道大家第一感受是什么?
我的感受:
一是,这件事发生在9月13,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在9月17日就已经处理完毕,到9月25日出了公告,公众才知晓这样一场安全事故。
不要说别的城市,即便是绍兴本地的居民一样是从来没听到这样一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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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看一眼此时此刻的媒体,正常的媒体和新闻操守,是发生了事件记者需要到位的,那么这件事,因为媒体的缺位,民众也间接丧失了基本的知情权。
即便到了现在,媒体做的是什么,是跟随着绍兴轨道交通发布这样一则公告,除此之外,为何保洁在那个时间要穿越轨道,为何没有相关的安全员指导,为何不能等到安全之后再做保洁工作,甚至具体受伤死亡的人数是不是官方所说的那么多,无有一家去求证采访,事发地的画面更是一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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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本人不喜欢张的那5000万虚伪言论,但张所说的新闻无用在这一刻立体起来了。
因为媒体,新闻如果都是上面这个样子,那么我一个人可以干几百家媒体的活,等到公告出来,复制粘贴即可,真真假假也好,官方说啥就跟着说啥,完全不用费脑子。再说白了,如果都是上面这般,新闻行业可以归类为体力活行业了。
三是,三人死亡事故属于较大事故,而按照较大事故的处理条例是需要在20日内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的。换一句话说,如果不是这个条例摆在这里,上面的这个公告都不会有。
如此造就的后果便是,安全隐患再大,只要悄无声息,那么安全就可以不在意了。因为相比于安全付出的精力和金钱,几个人命是最廉价的。但廉价的结果是未来将会发生更大的事故,造就的损害只会更严重。
这也是为何要强调安全事故媒体不能缺位的重要性,因为没有了媒体的报道,社会缺少了民众监督的这一环,后果与代价不可估量。
但很遗憾的是,这一环已经名不副实,媒体已经不是媒体,记者,好的记者可以说几乎没有了。
四是,在公告里,事故调查的结论是:“本次事故系保洁人员未按规定路径进入行车正线区域,被返场检修电客车碰撞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也就是说,所有的责任在死的底层保洁人员!
如此,保洁在地铁工作了多久,四个人里有没有工作两年以上的老员工,如果有的话,老员工工作的两年时间内会遇到几次这种返场检修回来的电客车现象。最重要的是,对于返场检修的电客车有没有基本的预警。
一个正常的逻辑是,老员工凭借着经验也是该知道轨道上是会出现返场检修电车的,这种悲剧不应该发生。但现在悲剧发生了,但问题却出在了保洁身上。
即便保洁人员都是笨的,都是对安全不在意的罪有应得者,安全员难道没有一个吗?如是之,责任不能一下就推给这些保洁人员。
其次,昨晚通报后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杂音,诸如,保洁员属于外包,记者也证实了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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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我很不理解的一个现象是,几乎所有的事故发生后,涉事单位总是强调外包人员。
发生了食品安全,是外包人员所为;
发生了保安殴打他人事件,系外包人员所为;
甚至发生了一聊吧器械问题,也是外包公司所为,政府工作部门产生了舆论也是第三方了!
现在死了人,一样是外包人员。
如是之,外包人员是不是成了某种规则上的挡箭牌,外白人员是不是已经沦为廉价的代名词?
是哪一年出现了外包这个定义,又是谁定义的,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这样一场悲剧,如果还有正轨媒体的话,需要做的是采访到地铁内其他的保洁人员,哪怕只是知道一些工作环境,日常工作时间和习惯等等琐碎习惯,对于当下来说都是有价值的信息了,再不济采访一下遇难者的家属,让民众知道一番遇难者这种外包身份得到的抚恤有多少,也是一种新闻价值。
说白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公众需要在这样一场悲剧中看到一些真实,继而社会的安全增加一缕厚重,不该是当下这般,三条人命死的悄无声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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