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5日联合西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一批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典型案例。法院对一起消费者 “知假买假” 索赔案审理认定,该行为超出合理消费需求,违背诚信原则,未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明确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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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西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案例显示,原告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过期酸奶后,起诉要求“顶格赔偿”1000元并退还货款。经查,原告与他人协同,在同一天内分次购买多瓶过期酸奶并全程录像,事后共同索赔。法院审理发现,该原告自2016年起在多家超市提起类似诉讼70余起。
西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超市未尽到食品过期查验义务,存在过错,判决退还货款8.5元;但原告明知产品过期仍购买,其行为并非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是以牟利为目的,违背诚信原则,故对其提出的1000元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该案准确适用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的界限,对遏制滥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具有典型意义。
会上,西城区法院与西城区工商联联合举行“普法驿站”揭牌仪式。西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云燕介绍,法院与工商联将采取三大举措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托“普法驿站”推进源头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开展精准普法,回应民营企业“急难愁盼”;培育高水平商会调解组织,打造商事纠纷化解“快车道”。
西城区工商联三级调研员何小松表示,工商联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通过专题学习、调研座谈、“同心益企·法治护航”专题活动等方式,共同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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