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提升检察干警出庭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9月1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庭审评议组对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武秀东带队,省检察院及兄弟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审评议活动,三家基层检察院派员现场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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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检察官黄鸿远、检察官助理陈兴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的当庭表现,从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犯罪动机、犯罪预谋、犯罪实施和归案情况等五个维度,合理安排讯问。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基础,运用多媒体分组进行举证、质证,清晰还原犯罪过程。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犯罪事实、证据体系、法律适用和法庭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有力的回应了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逻辑严密、论证充分、层层递进,展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随即展开听庭评议。评议组认为,本次庭审准备充分、庭审节奏把控较好、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指控精准有力,举证详略得当,公诉意见掷地有声,同时针对起诉书的表述、讯问的策略、举证的方式、公诉意见书的制作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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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评议组组长武秀东对本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作出总结,指出本年度省检察院对于扬州检察机关的庭审评议工作顺利收官,本轮活动旨在通过听庭观摩评议促进公诉人能力的提升,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不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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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辉表示,感谢省检察院评议组对扬州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悉心指导,扬州检察机关将以此轮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为契机,总结本轮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反思、改进,持续贯彻落实此前出台的全市检察机关庭审评议工作办法,开展全市基层检察院常态化交叉互评活动,深化庭审实战练兵与评议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同时,在办理案件时,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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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2日至9月1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议组在扬州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先后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5起刑事案件进行观摩评议工作,覆盖全部刑事检察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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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
编辑:Z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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