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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秦岭山巅的寒风似乎穿透了时空,吹到了几个月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庭外,一边是两具在四月冰冷山脊上被发现的年轻遗体,另一边是当初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搜救,如今却一脸困惑地站在被告席上的救援队员。
本该是施救与感恩的故事,突然就变成了原告与被告的对立,这场索赔金额超过一百五十万,导致救援队长最终放话拒绝所有救援求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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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救援却被告上法庭
今年4月21日,两名驴友一位三十岁一位四十三岁,都是经验丰富的驴友,他们选择的是一条驴友圈里被称为“地狱级难度”的线路——“光鹿跑兵冰”,却没想到从此再也没能联系上。
失联的信号是在4月21日下午四点左右消失的,到了当天深夜十二点,家属已经内心确认情况不妙,从那一刻起到第二天清晨他们正式向官方报警,中间隔着好几个小时。
在这段宝贵的时间里家属并非无所作为,他们主动联系并雇佣了杨某的商业救援队,报警的电话就在他们自己手里,报警的权利也从未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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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后这段由他们自己主导的决策迟滞,却被巧妙地包装成了对最先响应他们求助的商业救援队的指控。
其中对商业救援队负责人杨某的核心指控,是“阻止报警,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这种归责逻辑就像是一个人自己错过了上车的最后一分钟,却反过来指责那个最早跑来提醒他“快上车”的人跑得不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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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份诉状将所有参与方,从公益救援队、商业救援队,到同行的驴友乃至管理部门都圈为被告时,这场官司的性质就已经变味了。
它看起来不像在精确地寻找责任人,更像是在撒一张大网,试图将所有能沾上边的人都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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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不解的是,那支由邝某和汪某负责的公益救援队也被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这支队伍共计二十三人参与行动,十三人上山,他们是接到官方指令后才出动的,纯粹的义务劳动没拿一分钱。
他们之所以被卷进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商业队的杨某曾经是邝某所在公益队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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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整个事件中最根本却在诉状中被悄然隐去了,那两名遇难者他们的穿越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那片区域属于秦岭核心保护区,禁止任何非科研和保护性质的活动。
这才是这个悲剧的真正起点,却在法庭的交锋中被刻意地边缘化了,通过法律程序被努力塑造成了一个“完美受害者”的故事,而这恰恰是点燃公众怒火最关键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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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为何没有好报
杨某的商业救援队,就是最直接的牺牲品,他们是家属在官方报警前唯一的希望,双方甚至谈好了每人一千元的费用,然而他们等来的不是酬劳,而是一张法院传票。
这件事之后杨某的队伍在六月份就解散了,他本人更是心灰意冷地公开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参与任何“主动介入”的救援。
这场诉讼几乎把商业救援这个新兴行业逼入了一个死胡同,积极响应求助,你可能会被指责“唯利是图”,甚至像杨某一样被反咬一口“耽误时间”,可如果消极等待官方指令,又必然会错过救援的黄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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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高投入,换来的却是极不稳定的信任和潜在的法律纠纷,这样的生意谁还敢做?它的消亡实则是堵上了一条市场化高效率的求生通道。
公益队长邝某在媒体面前发出的那个问题振聋发聩:“我们纯公益、无偿的救援,为什么要成为被告?这会不会打击未来所有志愿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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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队员们在搜救过程中自己也出现了轻微的失温症状,他们顶着秦岭山脊上能撕碎帐篷的“妖风”,在零度以下的黑夜里艰难前行。
他们所做的一切不为名不为利,仅仅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利他主义精神,可最终这份滚烫的善意换来的却是一身法律的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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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善”这个行为本身不再具备天然的道德豁免,反而可能随时转化为法律风险时,志愿精神的根基就被动摇了。
这不再是救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以后还救不救人”的集体拷问,如果连不求回报的善良都会被送上审判席,那么我们赖以维系社会温度的那张安全网,无疑是被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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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悲剧买单
当法庭休庭舆论的声浪渐渐平息后,我们更需要跳出对家属的个体谴责,去审视这场悲剧链条背后更深层次的制度性漏洞和责任分配的真空地带。
户外探险的自由,从来不等于将个人选择的风险无限度地转嫁给整个社会的权利,两位驴友用生命为自己的冒险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这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责任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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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属后续的诉讼行为,本质上却是在拒绝承认这份属于个体的责任,试图将这份沉重的代价分摊给所有参与救援的外部力量。
这种逻辑一旦被社会默许,那无疑是对“责任自负”这一现代公民社会基本原则的巨大冲击。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掀起了关于为善意救援者设立“免责条款”或中国版“好人法”的激烈讨论,这恰恰说明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在鼓励和保护施救者善意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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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道德的呼吁已经无法抵御诉讼带来的寒意时,一道明确的法律防火墙就成了必需品,法律不仅要有惩恶的力度更要有扬善的温度。
铺天盖地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谴责家属“恩将仇报”“精致利己主义”,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当然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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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更应该冷静思考的是,究竟是怎样的社会心态和制度环境,催生了这种看似荒诞的诉讼。
“闹一闹或许就有赔偿”的认知是否在某些领域已经成为一种可行的路径?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这就不再是某一个家庭的道德瑕疵,而是我们整个社会需要共同面对和修正的系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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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那两名驴友的遭遇令人扼腕,但救援者们随后经历的寒心,更让人警醒,这场诉讼或许会有一个法律上的最终判决,但它对社会道德和公益精神造成的无形伤害却难以估量。
对于整个社会和法律体系而言,必须为善意撑腰,要用更明确的法律条文来保护和豁免公益救援行为,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别让善良在诉状面前犹豫和退缩。
大家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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