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一场,没拿一分钱,最后却被告上法庭?
听上去荒唐,但它真真切切发生在陕西秦岭。两名驴友违规穿越核心保护区不幸遇难,公益和商业救援队拼命上山,本以为尽力而为,结果却被家属拉上被告席。
理由一出来,网友炸了:这还能叫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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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两名驴友踏上“光鹿跑兵冰”路线。这条线平均海拔2500米,是秦岭的核心保护区,条例明文禁止穿越。
可他们还是上路了。21日晚与家人失联。22日,救援队顶着风雪赶到跑马梁,找到的,却是两具遗体,相距不到500米。初步判断,死因是低温失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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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当天的天气极为恶劣。山中昼夜温差巨大,风力强劲,随时可能骤降气温。参与过此线路的驴友都直言,刮风的时候仿佛能把人吹走。帐篷来不及搭建,人就可能被冻在山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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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环境下,搜救难度可想而知。救援队不仅要和时间赛跑,还要冒着自己失温的风险,很多人整夜没吃一口热饭,只靠面包和矿泉水撑着。
一场冒险,最终换来悲剧。可真正让人没想到的,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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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法院开庭。原告名单令人瞠目:不仅有商业救援队,连公益救援队、同行驴友,甚至生态管理部门也没能幸免。
公益救援队负责人邝某说得很清楚:他们完全是义务救援,分文未收,结果却被告上法庭。
一句“寒心”,道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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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救援队的杨某则更直白。事发当晚,他接到消息立刻上山,家属还承诺给队员每人1000元。但在那种环境下,这点钱根本不值一提。
最终遗体找到了,家属却反过来指责他“延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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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唐的是,家属的起诉几乎是“广撒网”式的。只要和事件沾点边的,都被推上了被告席。公益、商业、同行、管理部门,一个都没放过。
理由更是让人摇头:说什么救援阻碍了报警,耽误了时间。可问题是,如果真没有救援队第一时间介入,家属连遗体恐怕都找不到。这起诉状,与其说是法律维权,不如说是情绪发泄。
这逻辑,怎么看,怎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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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大多数人愤怒:救人没收钱,还要被告?这是在逼人寒心。有人担心,以后志愿者宁可袖手旁观,也不敢伸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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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冷静分析:悲痛可以理解,但过错不能随意甩锅。违规穿越是事实,把责任推给救援队,是对善意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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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多数人反感家属做法,少数人提醒要靠法律厘清边界。
说到底,这场闹剧的本质就是——违规者,把责任丢给了施救者。
核心保护区禁止穿越,他们明知风险却要上山。结果出了事,公益救援队反而要为他们的选择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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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逻辑成立,后果是什么?
公益救援不敢再救,先考虑的是免责协议;
志愿者望而却步,“冷漠”代替“热心”;
整个社会的信任感,被一点点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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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痛是真,但悲痛不是迁怒的理由。法律更不能被当成“甩锅工具”。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更深层的问题是——救援要不要免责?
没有规则,救援队永远在被动。今天是秦岭,明天可能换成别的地方。没有制度兜底,谁敢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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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国外,类似的争议早就被制度解决了。
在美国,各州普遍有“好撒玛利亚人法”。只要你在合理范围内出手,即便没能救活,也不用担责。
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同样强调“自愿救助者免责”,鼓励公民出手相救。
在法国、德国,法律甚至规定:见死不救,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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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撒玛利亚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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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图片的翻译
反观国内,虽然一些案例中有免责考量,但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于是才会出现“好心救人,却反被告”的尴尬。
救,怕担责;不救,于心不安。这就是当下的困境。长此以往,谁还敢无偿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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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也是人。他们有家庭,有生活,也会害怕寒心。
这场官司的结果,还没揭晓。但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果好心救援都可能换来一纸诉状,下一次当有人身处险境,还会有人敢冲上去吗?
你怎么看?公益救援是否该尽快立法免责,让善意不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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