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市医保局网站
9月15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天津河东津仁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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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东津仁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河东津仁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七)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3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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