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案例,也希望大家网上交友都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相信他人!”
2025年9月18日上午,一起诈骗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中,一名刘姓男子因冒充现役军人人设实施诈骗被提起公诉。
2024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明知邓某某(已判决)等人为电信诈骗窝点“引粉”,为谋取非法利益,仍招募、组织周某、王某等人为邓某某犯罪团伙“引流”,即根据邓某某的要求,冒充现役军人人设在抖某平台添加好友,并引导好友添加邓某某指定的微信,再由邓某某团伙推送给境外宝通诈骗公司实施电信诈骗。经核实,经刘某某团伙引流推送,被害人吴某某被骗9500元、被害人刘某被骗8699.86元,共计18199.86元。
案发后,刘某某家属及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吴某某和刘某损失,二被害人对刘某某表示谅解。同时,刘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余同案人。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向法庭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向法庭揭露了自己参与的骗局真相:“我们都是通过抖某平台和S某平台搜索交友话题,然后对年龄30至50岁的女性私信加关注,引诱对方加我的上线给的微信号,每加一个35-45元佣金。这期间,我们用的身份和人设都是现役军人,因为觉得军人的形象比较正直,容易和其他女性聊上话题。我们以这个假的身份和别人聊天,就给别人说我们是军人,聊差不多了之后就给对方说抖某平台上不方便聊天,让对方下载‘飞语’、‘畅聊’等这些第三方聊天软件。我们也知道,下载这些第三方软件之后,就是要引导对方进行虚假投资,以此来诈骗对方的钱财,或者是侵犯个人的隐私信息等违法犯罪的事情。像我知道,我们引导这些女性添加上线的好友之后,上线就会诱骗她们去什么‘中国航天’买卖燃油赚钱,这就是利用这个军人的身份去诈骗她们的钱。”
被告人刘某某在如实供述后,还向法庭忏悔到:“我对我的行为表示认罪,对受害人表示歉意。我以后会踏踏实实做事,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帮助“引流”被害人,致2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18199.86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龙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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