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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园生活到家庭日常,青少年的每一个成长瞬间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约束。《民法典》作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明确了青少年在不同场景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武器。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进青少年权利义务的世界,看看《民法典》如何为大家的成长保驾护航。
一、受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我想辍学去打工,反正家里也需要钱。” 有些青少年可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精神,受教育既是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适龄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放任、迫使青少年辍学;学校也应当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剥夺学生的上课权利。
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比如父母拒绝支付学费导致无法上学,或学校无故不让学生上课,青少年有权在家长、老师或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履行义务。同时,青少年也应当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上学、努力学习,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人格权:守护青少年的 “尊严底线”
在校园里,偶尔会出现同学间起侮辱性绰号、传播他人隐私照片、冒用他人姓名等行为,这些行为其实都侵犯了青少年的人格权。《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青少年作为自然人,其人格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比如轩轩被同学胖胖起侮辱性绰号并在班级里传播,导致轩轩被其他同学嘲笑,胖胖的行为侵犯了轩轩的名誉权,轩轩有权要求胖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心理伤害,还可要求胖胖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再如丹丹的照片被同学擅自用于商业广告,同学的行为侵犯了丹丹的肖像权,丹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使用照片、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同时,青少年在享有人格权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格权,不做侵犯他人名誉、隐私、肖像等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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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权:厘清青少年的 “财物归属”
“我的压岁钱到底是谁的?”“我用零花钱买的玩具,家长能随便没收吗?” 这些关于财产权的问题,《民法典》都给出了明确答案。根据规定,青少年接受长辈赠与的压岁钱、生日礼物等,一旦交付,所有权就归青少年所有,家长作为监护人,仅有管理的权利,而无随意处分的权利。比如家长不能擅自将孩子的压岁钱用于自身消费,若因管理不当导致孩子财产损失,家长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青少年在行使财产权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比如不能用零花钱购买烟酒、管制刀具等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物品;在与他人进行财物交易时,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他人。若青少年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比如压岁钱被他人捡到后拒不归还,有权在家长的帮助下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中的权利与义务,就像一对 “孪生兄弟”,共同构成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框架。了解自己的权利,能让青少年在权益受损时勇敢维权;明确自己的义务,能让青少年在日常行为中坚守法律底线。希望每一位青少年都能主动学习《民法典》知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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