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素有 “将军罗炳辉故里、天麻故乡” 的美誉,然而,一场持续十余年的林场滥伐争议与司法判决纠葛,让这片土地近年来频频陷入公众视野。2006 年林权制度改革之际,角奎镇坪政村万亩林场的处置引发诸多疑问,实际砍伐面积远超审批额度,而村民为维护自身林地权益展开的系列行动,却意外卷入刑事纠纷。直至 2023 年,相关涉事官员才被调查,事件背后的司法公正与基层治理问题,始终牵动着各方关注。
林权改革背景下的林场处置争议
2006 年,中央启动林权制度改革,旨在盘活林业资源、保障群众权益,角奎镇坪政村村民自种的 19143.50 亩林场,在此过程中成为焦点。据村民反映及相关材料显示,当时部分当地人员与木材经营从业者存在关联,最终该林场采伐权以 210 元 / 立方米的价格确定归属,这一价格远低于同期市场水平。“汶川地震后木材需求旺盛,市场价普遍在 550 至 600 元 / 立方米,210 元甚至覆盖不了成本,这样的定价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一位曾参与林场相关事务的村民说道。
更受关注的是采伐许可审批流程。据了解,昭通市林业局为该林场出具 4 张采伐许可证,总许可采伐面积为 633.75 亩,但实际砍伐面积却超过 4000 亩,超出审批量 6 倍以上。村民提供的材料还显示,彝良县林业局在短短二十天内为同一片林场办理 4 张采伐证,其中两张的审批日期恰逢元旦法定节假日。按照正常行政审批流程,节假日通常不办理此类业务,这一操作引发了 “是否为规避监管” 的疑问。
林木堆砌 图一(唐先生提供) 林场现状 图二(唐先生提供)
滥伐之后,林场还面临资源浪费问题。据估算,8000 多立方米木材(按市场价折合近 200 万元)未能及时运输,长期露天堆放在荒山,经日晒雨淋后价值大幅受损。村民不仅未收到约定的林地补偿款,2007 年自发阻止滥伐行为时,还与相关执行方产生矛盾。
林场现状 图三(唐先生提供) 现场 图四(唐先生提供)
2008 年,经相关人员协调,村民计划接手滞留木材,为运输木材自发筹资数十万元雇佣挖掘机修建公路。然而,在公路修建过程中,木材转让方突然提出 “一次性付清全款” 的要求,远超村民承受能力。“我们根本拿不出一百多万元,之前投入的修路钱打了水漂,木材也没法运走。” 村民回忆,此后虽安排 20 余名村民分两班看守木材,并承诺每日 60 元补助,但补助始终未兑现。最终,这些木材被当地一名工作人员拉走近万立方米,部分木材在运输途中还遭遇烧毁。
雪上加霜的是,2024 年 2 月,角奎街道位卓村苗寨组、龙石村原万亩林地先后发生山火,过火面积分别约 700 亩和两千多亩(据彝良县应急管理部门当时公开通报)。本就因过度采伐受损的林场,再遭山火侵袭,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受到影响。
村民维权过程中的司法纠纷期待巡视组介入,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我们只是想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林地补偿,没想到会变成‘罪犯’。” 出狱后的村民唐先生至今仍困惑不已。梳理整个事件发现,围绕坪政村林场维权,当地村民至少经历过两次司法定罪。
2009 年 3 月,因持续反映林场滥伐问题,并参与看守滞留木材,多名村民被警方抓捕,最终以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当时相关人员说木材卖掉后,款项会存入角奎镇专用账户,之后分给我们,结果钱没见到,人先坐了牢。” 一位涉案村民表示,刑满释放后,由于问题仍未解决,他们前往北京上访,却又因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被判处 1 至 4 年有期徒刑。
其中,唐先生等人 “修路获罪” 一案争议尤为突出。根据彝良县人民法院(2010)彝刑初字第 92 号刑事判决书,2007 年,唐先生等 4 人因对村委会滥伐杉木的行为不满,伪造村民委托书委托修建公路(初衷是将已砍伐木材运出变现),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了 2 公里公路,占用林地 10.5 亩。最终,4 人先以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追究责任,后因无力偿还 85 万元修路工程款再次上访,期间因攀爬铁塔,唐先生被加判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获刑 4 年,其余 3 人各被判处 1 至 2 年有期徒刑。
“我们修路是为了解决出行难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不是故意占用农用地!” 唐先生出狱后多次强调,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需以 “造成农用地毁坏” 为构成要件,他们认为自身行为并未达到这一定罪标准,判决既未考量修路的初衷,也未关联此前林场采伐争议的背景,因此对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的法律适用提出疑问。
与村民的遭遇形成对比的是,部分涉事官员的职务变动情况。据了解,曾主导该林场采伐审批相关工作的戴某,事后未因该事件被公开追责,且根据当地公开信息,其后续职务有所晋升;曾公开表示 “坪政村林场砍伐合法” 的彭某源,直至 2023 年 12 月才因 “涉嫌违纪违法” 被调查,此时距离林场事件发生已过去 17 年。
期间,村民曾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国家林业局专门发文要求云南省林业厅进行核查。据村民回忆,核查工作组第一天上山调查后,反馈 “仅测量一半就发现 3000 多亩滥伐区域”,但第二天却改口称 “未发现问题”,此次核查最终不了了之。
期待巡视组介入,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这句朴素的话语,成为彝良林场事件中村民多年来的心声。近年来,彝良县已有多名官员因违纪违法问题落马:原县公安局长因非法贩卖 25 吨炸药给矿老板被判刑,原县委书记姚某、原县长陈某彬、原副县长胡某(涉黑保护伞)等也先后被查处并双开。当地持续加大的反腐力度,让村民看到了案件再审的希望。
当前,村民与公众最迫切的期待,是上级巡视组能以独立、公正的视角介入监督,推动以下三大问题得到解决:其一,重新审查村民涉刑案件的合法性。重点核查唐先生等人二次获刑时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的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是否遗漏了官商涉林场滥伐的前置因果关系,同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款,重新核查村民因 “维权涉刑” 提出的相关诉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其二,彻查林场滥伐背后的利益链条。深入调查戴某、郭某、马某光、张某等人在林场采伐、木材处置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规,厘清木材销售款项的具体去向,追回村民应得的林地补偿款与修路投入损失。其三,问责前期监督失效的责任主体。明确此前针对林场问题的核查结论未公开的原因,以及涉该事件官员后续未被追责的具体依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公开通报,堵塞基层监督漏洞。
“我们是将军罗炳辉的同乡,骨子里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一位村民表示,他们并不奢求额外补偿,只希望巡视组能还原事件真相,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让维权村民摆脱冤屈,让 “将军故里、天麻故乡” 的招牌,重新焕发光彩,不再被争议阴霾笼罩。村民们同时承诺,将持续整理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后续的公正调查。对于事件的后续进展,媒体也将保持关注并及时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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