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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跑了 3 年,材料交了 8 次,最后卡在‘业主清册算不算学校投票权’上;想换个不作为的物业,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却像‘钉子户’,硬赖着不走……”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业主吐槽,明明是自己花钱买的房,想做主却比登天还难。
细究这些 “自治不顺” 的小区,从广州网红盘到杭州豪宅,从长沙老小区到张家口别墅群,背后都藏着两个惊人一致的 “坑”:要么小区规模大到离谱(动辄 2000 户以上,甚至 4000 户),要么住宅地块里硬塞大量商业、或者所谓的配套公建(结果不少成开发商私用,比如地库车位、架空层、会所、泳池等),让开发商一锅端开发、一并发大产权给开发商,最终导致鹊巢鸠占,说是小区交付了,小区土地都属于业主共有了,结果神奇的是:小区永远有一部分产权属于开发商。今天就扒一扒这些案例,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又该怎么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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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广州华南新城超4000 户+中小学,投票权争议成笑话
2025 年,广州华南新城彻底 “火” 了,但不是因为宜居,而是因为一场离谱的业主确权争议。这个小区光住户就超过 4000 户,更离谱的是,同一用地范围里还塞了中小学配套,并且被划定为住建神奇判定为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
业主们想推进自治,第一步就卡在了 “业主清册”的业主确权 上:中小学的面积算不算?对应的投票权该给吗?开发商说 “算整体区域,得听我们的”,业主们不服:“住宅是住宅,学校是学校,凭什么混为一谈?” 双方吵到番禺住建头大,就依了开发商,结果全国网友都来看热闹了,不少人吐槽:“到底是规资部门还是住建部门的思路出了问题?住宅和学校分块规划、分置红线、分离管理,这不是基本常识吗?”
争夺业主确权的战役,其实无他,开发商和物业只是为了确保自己保留话语权,以便能长期维持既得利益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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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长沙藏珑超4000 户+商业,自治艰难靠 “铁汉” 破局
比起华南新城的 “夺目”,长沙藏珑小区的 20 年更像一场 “持久战”。这个 超4000 户的大盘,不仅规模大,还夹杂着大量开发商产权的商业用房,以及一批产权归属模糊的 “配套设施”—— 说是给业主用的,实际由开发商把控;说是商业资产,又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
就这样,前期物业和开发商绑定在一起,盘踞小区 20 多年。业主们想换物业,被以 “商业区域不同意” 驳回;想成立业委会,材料一次次被打回,理由是 “产权不清,业主范围无法界定”。小区环境越变越差,消防顽疾电梯故障成了常态,业主们只能忍气吞声。
直到 “铁汉子” 龙飞站出来,情况才终于有了转机。他牵头组建团队,逐户走访 ,团队成员白天上班,晚上开会,周末跑部门提交材料,就这样咬牙坚持了两年多,突破重重障碍,业委会终于成立。消息传开后,全国无数小区业主留言:“太不容易了!这简直是用命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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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3:拉斐水岸法学教授与商业利益缠斗,自治梦难圆
如果说藏珑小区是 “苦尽甘来”,那张家口怀来拉斐水岸小区的业主,至今还在 “泥潭” 里挣扎。这个小区里不乏高知群体,甚至有京城知名法学院教授主动牵头,想靠专业知识推进自治,结果努力了三年多,还是没能挣脱开发商和物业的 “掌控”。
问题的核心,还是 “商业利益”。小区里不仅有住宅,还有大量商铺、酒店式公寓,这些资产大多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们想规范物业、清算业主资产、盘活公共收益,结果开发商立刻反对:“商业区域要盈利,你们的要求会影响我们收益。” 教授团队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业主自治尊严,却发现在商业利益的颤抖下,法条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甚至个别法条的模糊不清、可以随意解释,让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似乎有为开发商及其物业量身定制、保驾护航味儿了。
三年来,业主大会开了 N次,每次都因为 “商业利益方的反对” 而流产;投诉到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总是 “你们自己协商”。那位法学院教授也只能无奈,教授培养的律师法官满天下,打了一辈子官司,可能从未没想到会栽在小区自治上。可见业主自治难,不是业主不懂法,而是商业和住宅捆绑的局,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从拿地规划开始,就在固化开发商利益,这水太深,只顾卖地卖房,不管交付后洪水滔天,这才是导致住宅小区物业纠纷或业主权益纠纷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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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4:贵为豪宅 ,也难逃商住利益冲突,闹剧苦剧轮番上演
不仅普通小区遭殃,连重庆喜马拉雅、杭州臻奥院这样的 “豪宅区”,也栽在了 “商住混杂” 的坑里。
重庆豪宅喜马拉雅小区,开发商建有大片商业酒店,为此开发商势必要把还把小区物业管理权牢牢抓在手里。业主大会成功选聘新物业后,开发商物业坚决不离场,形成 “双物业上双岗 的闹剧 。住宅业主认新物业,商业区域认老物业,好好的豪宅区变成了 开发商利益跑马场了。
杭州豪宅臻奥院也是有点奇葩。小区有不少商业用房归开发商所有,前期物业也是开发商旗下的 “知名品牌”,在杭城也是响当当的顶流物业。可不差钱的业主们,依然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物业,坚决要和前期物业决裂。本以为,不差钱的臻奥院,新选聘的一定顶流层次的物业,结果推荐入围的候选物业,顶多算二流物业 。
豪宅盘业主,把杭州顶流物业换为非顶流物业,到底是经济下行、富人们也消费降级呢?还是他们觉得:和开发商相关的物业消受不起、躲得起呢?反正草根身在杭州,也未能把这个现象看明白。或许是为了,业主权益,先去掉开发商帮手、以便减少阻碍,准备火力全开维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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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乱象病根在哪?无住户为核心的规划和确权制度埋祸根
看了这么多案例,不难发现:小区自治难,从来不是 “业主不团结” 这么简单,而是从规划阶段就埋下了两个 “毒瘤”。
第一个毒瘤是 “超大规模规划”。2000 户以上的小区,人口堪比一个小乡镇,业主的年龄、职业、需求差异极大,光是统一意见就难如登天。更别说组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光是通知到位就要花几周时间,最后通过率还可能达不到法定标准 —— 开发商和物业正好借着 “人数不够、意见不统一”,拖延自治进程。
第二个毒瘤是 “住宅与非住宅混杂开发”。开发商在同一地块里又建住宅、又建商业,还把两者绑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里。表面看是 “配套完善”,实际是把商业利益和业主利益绑在一起:开发商要靠商业赚钱,就会要求物业优先服务商业;业主想要维护住宅权益,就会触动开发商的蛋糕,矛盾自然无法调和。更要命的是,很多非住宅的产权归属模糊,开发商既能拿它当 “挡箭牌”(说商业不同意),又能变相侵占业主的公共资源(比如把配套用房改成商铺出租)。
除此之外,前期物业的 “关联机制” 更是雪上加霜。很多小区的前期物业,本身就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合作方,从一开始就站在业主的对立面。业主想换物业,相当于要和 “开发商 + 物业” 的利益共同体对抗,难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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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建议:从源头掐断问题,让业主真正能做主
要解决小区自治难,不能只靠业主 “硬扛”,更要从源头下手,在规划、产权、物业三个层面制定规则。
第一,限制小区规模,别再搞 “超级大盘”。建议住宅地块招拍挂时,明确小区户数控制在 1500 户以内。这个规模既能保证配套完善,又能让业主之间容易沟通,组织业主大会、形成统一意见也更高效 —— 毕竟 1500 户的小区,业主群里聊一聊就能达成共识,4000 户的小区,可能聊半年都吵不出结果。
第二,明确非住宅产权,杜绝 “捆绑开发”。小区里的配套设施(比如社区医院、养老服务站),必须明确归属业主共同所有;商铺、公寓等商业用房,要么出售给与开发商无关的个人或单位,要么由政府统一运营,绝对不能让开发商既管住宅又管商业。同时,住宅和非住宅必须分块规划、分置红线、分离管理,从根本上避免 “投票权争议”“利益背离” 的问题。
第三,规范前期物业,斩断 “开发商关联”。业委会成立前的前期物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而且明确规定:与开发商有任何股权、人事关联的物业,一律不得竞标。这样能避免前期物业变成开发商的 “代言人”,让物业真正站在业主这边,为后续自治打下基础。
第四,提倡为市民规划、为业主规划的理念,造百年好房理念。重理工轻人文,重经济轻精神,或许是做城市规划、小区规划的人们,迷失在金钱和权力的浪潮的原因之一。因为在很多规划人和设计人心中,这些是荡然无存的;基本上成了,开发商说啥就是啥,有钱便是娘,不少规划和设计的不得不屈服于开发商急功近利的要求,已是活生生的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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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谈:
希望相关部门能看到这些问题,从住宅用地规划条件伊始,就摒弃土地财政为重、开发商利益为重的顽疾,规划住宅小区时,应将业主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应把建筑全周期寿命质量要求作为核心,住宅配套应商住分离、分区独立、平行开发。这样的,才是好房子!
只有从源头减少商住利益、配套公建利益矛盾,让小区自治没有绊脚石,才能真正实现小区业主基于物权的真正自治。
草根看来,近35年来,一直回避这个本源问题,才是导致住宅物业行业深陷泥潭,而今快沦为过街老鼠的真正原因。
规资和住建,醒醒吧,宠溺之下,必将毁了住宅物业行业,甚至让房地产行业也找不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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