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代同事打卡”在公司并不少见,非常让公司领导头痛,但很多员工却认为这是一件无伤大雅的事情。公司在考勤管理中发现员工存在多次代他人打卡及委托他人代打卡的情况后,以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
网友咨询:
员工上班互相代打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王雪源律师解答:
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场诚信不仅是职场中不可轻易违背的黄金准则,更是劳资关系得以正常维系的重要保障。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有关员工考勤制度的具体规定,符合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实际需要,且没有超出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围,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有关工作安排和基本劳动纪律,劳动者严重违反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王雪源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王雪源律师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即从事法律行业,执业方向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公司事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注重知识的更新,办理过多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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