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则暖心的新闻:广州荔湾区的裕兴苑小区,给236户业主发放了总额24万元的“红包”。算下来,业主们多的能拿到2100元左右,少的也有600多元,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小区公共收益带来的福利。
这笔钱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业委会对小区管理“生财有道”的结果。主要来源有三块:2025年新增20个停车位,带来了12万元的收入;快递柜和电梯广告的分成,贡献了5万元;另外,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还节省了7万元的清洁费用。业委会把这笔来自公共收益的“红利”返还给了业主,赢得了大家的认可。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让人感叹,一个“幸福小区”的背后,往往离不开一个团结有力、公心为上的业委会,特别是能干的业委会主任。能把小区治理好已属不易,还能给业主发钱,这样的例子放眼全国,确实不多见。反观我平时在微信、QQ业主群里看到的,更多是业主们、业主与物业之间、业主与业委会之间、业委会成员之间对小区各种物业服务纠纷的抱怨和困惑,似乎充满了“不幸”。其中,排在首位的“不幸”,常常就是业委会自身的不团结,甚至是内部激烈的纷争。
业委会组成人员鱼龙混杂,有时很难保证每个人都纯粹出于公心。个别成员可能带着私利加入,这就成了业委会工作的大障碍。目的不纯,做事往往就不讲规则,不仅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更会严重削弱业委会在业主心中的威信。特别是在更换物业公司这种关键节点上,这些人很容易被不良物业收买,摇身一变站到“候选物业”那边,甚至联手和业委会“打擂台”。他们还能利用业主身份做一些物业公司不便做的事,比如认为业主大会票数不符合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给业委会制造麻烦。面对这些人,业委会绝不能退缩,要敢于公开辩论,把真相摊在全体业主面前。上了法庭,更要坚守法律底线,用扎实充分的证据捍卫集体权益。同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寻求指导和监督,也是必要的途径。
当然,业委会成员之间有不同意见,甚至发生争执,其实是工作常态。只要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只要是真心为了小区整体利益,就应该让不同声音充分表达,反复讨论、论证。尤其对小区管理方式持不同意见者,更要给他们发言和参与的机会。如果他们的方案确实可行,能得到业主认可,那就应该采纳。实在争论不下时,投票表决就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实践反复证明,越是能包容不同意见,越是懂得尊重和倾听,业委会反而越能赢得大多数业主的信任和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我有个深切的感受:光靠业委会几个人,力量终究单薄。团结一致时还好,一旦内部矛盾重重,业主对业委会的信任感就会急剧下降。因此,可以积极寻找更多真正关心小区公共事务的热心业主,邀请他们参与议事,甚至监督业委会工作,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充和完善。小区里往往有些公正、有见地的业主,他们的意见能服众。可以尝试主动联系、交流,建个专门的议事监督群。这个群能起到重要的宣传、沟通和动员作用,相当于小区公共事务的“参谋部”和“监督哨”。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业委会做的怎样,业主最有发言权。虽然不一定每个小区都要通过发放公共收益方式来获得认可,但是业委会的表现如何应当交给业主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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