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郑军 黄今
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一批标价高达400余万元的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被投入焚烧炉,进行无害化集中销毁,为此前该院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画上圆满句号。从案件查办到伪劣商品销毁,检察机关以全链条法律监督守护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假名酒被集中销毁
9月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源于2023年9月,某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经营者刘某的店铺及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品牌卷烟。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后,经警方深入侦查,同时发现刘某还涉嫌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的行为,一个隐蔽的制假售假网络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刘某销售的假酒来源于上线陈某,而陈某的假酒源头直指自行灌装造假的曾某。2024年3月13日,民警在某仓库门口,将正在进行假酒交易的曾某、陈某当场抓获,并在陈某的仓库、店铺及车辆内查获贴有国内知名白酒品牌标识的假酒2000余瓶、假冒高档香烟700余条,涉案金额高达112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查明,曾某通过非法渠道定制、从废品回收点购买名酒空瓶等包装材料,再用廉价散装白酒灌装后,包装成名酒,打着“内部渠道”“特殊货源”的幌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售卖给商家牟利。犯罪嫌疑人陈某曾因销售伪劣商品罪被追究刑责,仍不思悔改,长期从事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
“去年,有人给父亲过70岁寿辰,找我买了25箱白酒。今年,有人给小孩办生日宴,也找我买了酒,这些酒都是曾某给我提供的。”据陈某、刘某供述,购买的烟酒除了在店里零售外,还提供给红白喜事宴席、销售给乡下的一些经营户。
承办检察官介绍,日前,当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19年以来多次向多人销售假冒白酒牟利,到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因自首且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假名酒被集中销毁
据悉,上述查获的所有假冒烟酒及制假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
承办检察官提醒,制售假酒绝非“生财之道”,而是将自己推向法律深渊的“自毁之路”。每一瓶假酒流入市场,都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漠视,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希望广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选择正规销售渠道,仔细辨别产品真伪。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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