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于群众的匿名举报,一场跨越5省的联合侦办,两次彰显“零容忍”的从严判决,郴州市消防、市监、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凝心聚力,历时两年,最终斩断涉案金额超830万元的伪劣消防器材产销“黑链”。
“现已抓获4名核心涉案人员,其中两人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4处。”谢光军是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消防监督员,也是该起案件的主要经办人。近日,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的顺利查办,体现了全链条打击的空前力度,也为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消防安全写下生动注脚。
01
30小时暗访锁定售假窝点
2023年2月22日,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城区流通着一批售价远低于市场价的消防器材,疑似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窝点指向当地某工业园。接报后,支队火速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判线索、部署行动。随后,派遣2名工作人员便衣出动,直扑举报所指工业园。
“对方警惕性非常高,反复盘问我们的身份、工地信息和推荐人。”参与暗访的谢光军回忆道。面对销售人员的询问,他与同行的市监部门执法人员凭借事先摸底的情况,以“工地采购员”身份成功与对方建立起信任。
在30余小时的连续侦查中,办案人员多次深入窝点周边,分班轮替蹲守观察,摸清了销售窝点的营业规律、人员分工及仓库位置。看货期间,对方销售人员明目张胆地将产品分为“国标”和“非标”两类:“这种‘非标’灭火器单价只要30元左右,但千万别送检,我们也怕被查。”办案人员一边洽谈“采购”,一边暗中记录关键证据:“非标”产品被明确告知无法通过检测仍在出售。
同年2月24日,在对现有证据进行论证研判后,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果断收网,对位于北湖区的涉案商贸经营部仓库开展突击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时,发现仓库内堆放着大量疑似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通过逐一扫描每类产品的二维码,核查流通途径,执法人员发现产品销售地址与实际不一致,部分产品还存在空白信息。随后,执法人员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对消防水枪进行跌落试验,发现部分水枪从2米高度跌落仅一次就出现变形、开裂等问题,与相关产品合格规定明显不符。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二维码、AB签、空白“产品合格证”,进一步佐证了窝点售假的违法真相。
经清点,此次行动当场查扣涉嫌假冒伪劣的消防水带、手提式灭火器等涉案器材共计2000余件。
消防执法人员对手提式灭火器喷管进行长度测量。
02
历经70天3家机构专业鉴“假”
为确保证据安全、杜绝执法干扰,2023年2月25日,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暂扣的消防器材整理分类并拍照封存。27日,支队协同市监局执法支队整理案件,调集专用车辆和人员,依法将涉案物品移交至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2月28日,北湖公安正式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此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细致调查。由于现场判定只能作为参考,司法鉴定结果才能作为定罪依据,北湖公安特提请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助,对扣押物品中涉及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带、自救呼吸器等共计15类消防器材进行抽样送检。
历经70天,经由天津、上海消防研究所国家检测中心及总队职业鉴定中心权威鉴定,送检产品中有8类被判定为不合格,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消防自救呼吸器、湿式报警阀、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其性能参数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伪劣产品。尤其是涉案消防水带,其主要制作材料为聚乙烯,质量性能远低于国标聚氨酯材料,早在2020年1月就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淘汰产品。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移交。
03
两年跨5省侦办形成182本案卷
在消防部门出具权威鉴定结论的同时,公安迅速组织专力,围绕已掌握的物流、资金及人员线索,在郴州、长沙、武汉3地同步开展调查。一条覆盖生产、批发、零售全环节的伪劣消防器材黑色链条日渐浮出水面。
伪劣产品源头直指武汉市两家关联企业——虽注册地不同,实则由同一团伙操控,实际控制人案发后仓皇出逃。
据谢光军介绍,长沙某消防器材经营部负责人与郴州某商贸经营部从业人员自2021年起达成合作,前者负责资金和供货,后者开拓郴州市场,双方按比例分成且均明知产品系“非标”仍大肆销售。位于武汉的生产厂家,同样是在知情情况下组织非法生产。截至案发,武汉两家生产企业累计销售不合格消防水带金额逾833万元(含库存),长沙、郴州销售端金额超过270万元(含库存),全链条涉案总额超830万元。
最终,专案组根据线索逐层排查,历时两年,横跨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广东5省搜集证据,形成182本案卷,确认相关涉案人员主观犯罪事实及涉案金额,累计捣毁生产、销售窝点4处,抓获4名核心涉案人员。
目前,仍有两人在逃,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04
犯罪团伙4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3年6月至9月,警方跨省收网行动全面展开: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洪某在郴州被抓获;6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长沙落网;9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万某在武汉被捕,4名核心涉案人员相继到案,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
今年3月,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武汉两家生产企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生产,涉案金额83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长沙、郴州两地经营者及厂家销售人员明知系不合格产品仍进行销售,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及情节严重程度,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作出一审判决:长沙经营者系销售端核心组织者,认定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郴州经营者全面负责本地销售,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武汉厂家厂长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厂家销售人员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人万某、陈某、洪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5月,郴州中院经审理,认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起跨省产销伪劣消防器材案的法律程序终告完结。该案在侦办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线索发现—暗访核查—全链条侦办—技术支撑—行刑衔接”的办案模式,其做法与经验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消防安全不容“注水”,公共安全底线绝不退让。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李祯媛 通讯员 熊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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