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针对一名51岁男子在其工作单位的女性同事的水壶中混入自己的精液,并让不知情的该女性同事喝下含有精液的水的行为,福冈地方法院小仓分院于8月21日严正指出其“侵害性自由的程度十分严重”,并宣读了对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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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截图
判决书显示,居住于北九州市门司区的被告桑原健次(51岁)于2025年2月12日上午11时起约10分钟内,在职场内将自身精液混入女性同事所有的水壶中。
女同事最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被男子精液污染的水壶中的水。
在8月21日的判决中,福冈地方法院小仓分院(松浦佑树法官)严厉指出"该行为对性自主权的侵害程度重大,且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精神痛苦",同时考虑到被告承认事实并反省、已支付450万日元(约合21.83万元)赔偿金等因素,最终对被告桑原健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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