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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吉泰大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考场大车二号线通过初检验收的公告
根据《全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新建的贺州市吉泰大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考场大车二号线进行初检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考场基本情况
考场名称:贺州市吉泰大型、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合同名称及编号:贺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社会辅助考试人员采购合同
经营公司:贺州市吉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燕飞
考场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
二、验收情况
贺州市吉泰大型、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大车二号线考试场地、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音视频监控等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
如有公安民警辅警及子女、配偶违规开办、参与或者以参股、投资等形式变相参与该机构经营,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下一步,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申请对贺州市吉泰大型、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大车二号线进行符合性验收。特此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8月26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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