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凭证,对于广大流动人员而言,了解档案转递的正确程序和规定至关重要。随着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成为保障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下面组工小兵将详细介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的完整流程、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政策依据,帮助您顺利完成档案转递,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哪些人属于"流动人员"?你的档案属于哪一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七类人群:
非公单位就业人员: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档案;
离职未就业人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机关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人员及军队文职人员档案;
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尚未就业的高校及中专毕业生档案;
留学人员: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档案;
外企中方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档案;
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其他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员档案。
这些档案必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二、档案转递全流程:五步轻松搞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是一项规范严谨的工作,需要按照特定程序逐步完成。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完整的档案转递流程包括以下五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申请开具调档函
申请主体:可由流动人员本人或新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多数地区已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如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当地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前往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机构窗口申请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新单位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等
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审核档案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对符合转递规定的档案,填写详细的材料目录清单
将档案严密包封,并附上档案转递通知单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档案,不得转出
档案转递必须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机要通信:通过邮政机要通道转递,安全性最高,适合曾属公务员、国企干部等人员档案
专人送取:由接收单位派专人(需2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证件领取
邮政特快专递:使用EMS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需严密包封并附清单
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核:
关键材料缺失: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等重要证明材料缺失,会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可能影响,需本人书面说明并承诺补充
非关键材料缺失:采取"先存后补"方式接收,但本人应积极配合补充
接收机构审核无误后,会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完成整个转递流程。
表:档案转递方式对比表
转递方式适用情况所需材料注意事项机要通信
公务员、国企干部等档案优先
档案密封件、转递通知单
速度较慢但安全性最高
专人送取
单位急需或特殊要求
单位介绍信、取档人身份证
必须两人以上同行
邮政特快专递
普通流动人员档案
密封档案、材料清单
必须使用给据邮件
个人自带严禁使用任何情况不允许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
三、档案转递的六大核心要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不是简单的"搬家",而是一项有严格规范的专业工作。了解以下核心要求,可以帮助您避免常见问题:
1.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这是档案转递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个人携带自己的档案转递。个人自带的档案,接收机构有权拒收。
2. 档案材料必须完整
转出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基本情况。关键材料包括:
核定出生日期的材料
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入党相关材料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重要工作经历材料
应届毕业生:档案可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EMS转递
党员干部:曾属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等的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递
死亡人员: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
原单位处理时限:收到调档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递
接收机构审核时限:多数地区承诺2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人事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所有费用。如遇收费情况,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6. 线上办理更便捷
全国多地已实现档案业务"零跑腿"办理: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提供跨省转递服务
各省政务服务平台可办理省内转递
多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支持全流程线上办理
近年来,国家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1. 核心政策文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最新版的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服务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由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确立了"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重点简化了转递手续,取消了多项不必要的要求。
取消收费:2015年起全面取消所有档案管理费用
简化手续:不再要求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等材料
取消转正定级:档案管理机构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告知承诺制:对材料不全的档案采取更灵活的接收方式
全国联网查询:可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档案存放地
根据政策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包括七大内容:
档案接收和转递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查(借)阅服务
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各级机构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符合政策的档案。
五、常见问题解答
Q1:如何查询我的档案存放在哪里?
A: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查询
联系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询问档案转递去向
致电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服务中心查询
Q2:档案材料不全能否办理转递?
A:实行"告知承诺制":
关键材料缺失:需补正或书面说明
非关键材料缺失:可先存后补
Q3:原单位拒绝转出档案怎么办?
A:政策明确规定,各级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及按规定转来的档案。如遇阻挠,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
Q4:党员档案如何转递?
A:党员档案应随人事档案一并转递,但需注意:
党组织关系需单独办理转接手续
跨省转接可能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Q5:委托他人代办需要什么材料?
A:一般需要:
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提前规划:建议在工作变动前1-2个月开始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避免因时间紧张影响新工作入职。
跟踪进度:办理转递后,可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查询档案转递进度,确保档案安全到达。
材料备份:对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建议提前复印或扫描备份,以防转递过程中遗失。
信息一致:确保调档函上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档案记载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转递失败。
跨省转移:跨省转递档案时,建议先咨询两地档案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
规范有序的人事档案管理是人才流动的重要保障。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程序已大幅简化,但基本规范和要求仍需严格遵守。特别是严禁个人自带档案、确保材料完整、选择合规转递方式等原则不容忽视。
建议广大流动人员定期关注档案状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在办理档案转递前,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具体要求,或直接咨询档案管理机构。正确理解和执行档案转递规定,既能保障个人权益,也能为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温馨提示:本文所述政策如有变动或各地区执行细则不同,请以最新文件和当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解释为准。
信息来源:本文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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