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应届大学生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她在重庆迪普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数月后,因工资过低选择离职,却被公司要求退回8月份已发放的2330元基本工资,事件引发公众关注。
公司对此回应称,该生选择的是“合作模式”,实际月收入仅为150多元,离职时财务误按“底薪加提成”模式支付了2330元。
图/网络截图
9月17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发帖者,对方介绍,她于今年3月入职迪普曼公司,起初按“底薪加提成”模式领取工资,后转为“合作模式”,即由她个人开设网店,公司提供办公场地,约定工资为店铺利润的35%。但她指出,公司未提前说明需扣除的各项成本,包括办公室租金、水电、采购物流费甚至物流人员工资,均计入店铺成本。
8月份工资核算后,扣除多项成本,她仅获得150多元收入。“比我早来一年的同事甚至出现负数工资。”她表示,店铺实际有盈利,但因公司分摊总部成本导致收入极低,“天天加班、全月无休,连做梦都在处理售后,这样的工资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
9月11日,她以工资过低为由提出离职。由于此前签订的见习协议中约定“月基本薪资不低于2330元”,公司财务先向她转账2330元,之后却要求退回,称该金额为“核算错误”,实际应结算150多元。她拒绝退款,并表示“即便支付2330元,也远不足以回报我一个月的付出,公司无权强制我退款”。
图/网络截图
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迪普曼公司负责人毕先生。他回应称,公司为员工提供两种薪资模式,一是“底薪加提成”模式,由老员工带领,收入相对稳定;二是“合作模式”,利润分成比例较高(35%),但需自行承担店铺运营风险,“扣除各项成本后若没有利润,收入自然很低”。
图/受访人提供
毕先生表示,该员工入职初期接受“底薪加提成”模式并由老员工带教,之后主动申请转为“合作模式”,“她看到其他运营人员通过该模式月收入过万元,认为自己也能做到”。
关于2330元工资争议,毕先生解释,见习协议约定“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每月2330元的最低保障”,该员工未满一年便离职,不符合补贴条件。“财务按见习协议标准打款属于操作失误,实际应按合作模式核算的150多元发放”。他强调,该员工选择高风险模式后因店铺收益未达预期而离职,“公司为其投入1万多元押金及库存,她却选择不管不顾,公司保留追回多发放工资的权利”。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李经昕律师表示,员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然选择了合作模式,就应当自行承担盈利或亏损的风险。“如公司已在员工手册中明确合作模式下的成本构成(包括房租、水电等),且员工已签字确认,则不构成隐瞒行为”。对于2330元款项,若确属公司按原“底薪加提成模式”误发,公司可依据“不当得利”主张退回。
律师同时提醒,初次创业者应谨慎选择合作模式,提前全面了解行业前景、成本结构,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创业有风险,不能只看高收益而忽略可能出现的亏损”。
目前,该员工尚未退回2330元,迪普曼公司表示保留追缴权利,双方仍在协商中。
记者还咨询了重庆市人社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若双方属于合作关系,则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来执行。如若对此存在异议,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此外,若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准备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双方关系的性质。
来源:经视直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