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
稷山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
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
案情回顾
当日10时30分,稷山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接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有一辆银灰色小型越野车正在尾随治超办执法车辆,严重妨碍执法秩序。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经查,违法行为人武某(男,39岁,稷山县西社镇人)经营一辆运输货车,因自家货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为躲避执法检查,武某于当日10时许驾驶车辆尾随治超办执法车辆,并将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路线等通过微信告知货车驾驶人,以逃避执法部门查处。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武某对其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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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武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稷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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