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位朋友咨询我一个问题:他的新房已经交付一年,但一直未装修入住,最近物业公司频繁打电话催缴物业费,他觉得很亏——既没享受服务,为啥还要交钱?
这其实是个很常见的问题。今天我们就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把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说一说。
一、典型案例
2022年1月,在外打工的张某回乡买房,收房时按开发商要求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因资金紧张,房屋一直未装修,处于毛坯空置状态。此后两年,张某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2024年3月,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补缴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法庭上,张某坚称:“现在房子连水电都没通,物业根本没为我服务!”而物业公司反驳:小区保洁、安保、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一直在运行,这些都属于全体业主共享的服务。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败诉,理由很明确:1.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2.物业提交证据证明已履行小区整体服务义务;3.张某未能证明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注: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付。”
换句话说,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而非单个住户。即使房屋空置,小区绿化、电梯维护、消防巡查等成本并不会降低。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为了避免“搭便车”现象——如果空置房不交费,新房的物业费必定难以收齐,最终会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全体业主利益。
三、空置房能减免物业费吗?
分三种情况:
1.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明了空置房优惠条款(例如“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减免50%”),业主可直接按约定履行。
2.看地方政策。目前全国性法律未统一规定减免标准,但部分省市有特殊政策。例如:江苏省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缴纳;陕西省西安市规定:空置前需向物业申报,通过后按70%收费;山东省部分地区允许空置首年减免40%。(建议查询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或咨询住建部门)
3.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如果物业存在严重失职(如长期不打扫公共区域、监控失灵、门禁形同虚设),业主可保留证据,要求减免费用甚至更换物业公司。
对于新收房的业主来说,要关注物业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首先是收房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重点关注空置房条款、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往往对物业更有利。其次是空置期间定期查看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易出现水管渗漏、门窗损坏等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可以告知物业,请开发商在维修期内及时上门查看。最后是积极行使监督权,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收支明细,对不合理收费可向业委会或住建部门投诉。
总之,法律不会因为“觉得亏”就改变规则。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本质,是业主对小区公共责任的承担。在纠结费用的同时,应当主动了解当地政策、参与小区事务,让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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