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一个耳熟能详的茶饮品牌,可谓是茶红是非多,不仅遭遇过“囍茶”、“熹茶”的蹭名,如今又有“禧茶”“蹭热度”,着实令喜茶头疼。近日,福州中院审理了一起“喜茶”诉“禧茶”侵权案,为商标蹭名者上了一课。
“喜茶”诉“禧茶”侵权
喜茶最初名称为“皇茶”,一经推出爆火,引领了茶饮一个新的时代。但是因为商标保护意识不足,“皇茶”商标无法成功注册,创始人于2016年买下了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喜茶”,并正式将“皇茶”更名为“喜茶”。此后,“喜茶”持续投入和精心运营,截至2022年初,喜茶已在全球近70个城市开设约800家门店,并通过多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建立起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彼时,香港某公司曾在内地申请注册 “禧茶” 商标被驳回,2018年其在香港注册32类“禧茶”商标,后通过多种线上渠道推广“禧茶”瓶装饮料及加盟项目。
2021年起,香港某公司授权深圳某公司进行品牌推广并委托生产,通过代理商大量销售“禧茶”瓶装饮料。2023年在淘宝、京东店铺销售多种口味的“禧茶”网红饮料,瓶身标注相关公司信息。
面对这种市场蚕食,2024年3月,喜茶方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指控香港某公司、深圳某公司、及“禧茶”饮料制造公司北京某公司、昆山某公司共同构成商标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索赔100万元。
“禧茶”被判赔偿“喜茶”25万元
被告辩称,“禧茶” 在香港已注册,与 “喜茶” 区别明显,且“喜茶”商标核定使用在43类茶馆、餐厅等服务,“禧茶”产品则系32类瓶装饮料,两者在商品类型、行业领域等多方面差异大,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对 “禧茶” 商标属合法使用。
可见,双方争议的核心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禧茶”与“喜茶”是否构成近似,二、双方涉及的商品与服务是否属于类似类别。
关于焦点一,福州市中院审理认为,“喜茶”与“禧茶”读音相同、字形和整体外观高度近似,含义也属近似,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可以认定两者构成近似。
关于焦点二,福州市中院了解到,虽然“喜茶” 与 “禧茶”在生产、销售方式和产品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消费群体并不是截然不同,原告和被告的经营模式均属于主要向年轻消费者提供茶饮料,且从普通消费者角度看,“喜茶”品牌经过经营和推广已具有较大知名度,相当容易将“禧茶”饮料误认为系喜茶方公司所生产、销售,或者与原告存在某种特殊联系。因此,可以认定两者属于类似的商品和服务。
最终,福州市中院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喜茶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
知产小结
奶茶行业一直是商标侵权的“重灾区”,此前鹿角巷、茶颜悦色等都曾遇到过商标被侵权的情况,最后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挽回经济损失。此案中,喜茶方公司通过积极采取法律手段,最终维护了商标合法权益。商标作为品牌的法律载体,其保护工作不容忽视。如果您遇到商标纠纷问题,可以联系高沃律师为您定制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助力您的品牌保护!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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