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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证姐”一句“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把一条普通的乡村会车瞬间升级为公共事件,其冲击力并不在于言语本身有多新鲜,而在于它像一束激光,把基层权力失控的暗角照得纤毫毕露。
事情发生在7月22日,广西防城港一条狭窄村道,两辆车互不相让,争执中女子亮出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同车男子现场报出对方家庭住址和姓氏,随后又在深夜携民警登门要求删帖——整个过程没有肢体冲突,却处处闪着“我能办你”的信号灯。
行车记录仪和传播平台把这一幕同步到全国,舆论爆发,但当地处置却呈现出一种教科书式的“拖、捂、唬”:当事人投诉无门、电话采访“故障”、官方通报惜字如金,连“亮证姐”究竟姓甚名谁都不肯痛快说。至此,公众对“自查”二字的信任已消耗殆尽,提级调查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从法律社会学视角看,这一事件的核心不是交通纠纷,而是“权力信息差”的赤裸展演。执法证件原本是公权力的象征,其合法性来源于法律明确授权和程序公开透明,但在“亮证姐”手中,它瞬间变成了私人谈判的筹码;更吊诡的是,车牌一查便知家庭住址,说明某系统内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已被滥用为“路怒”服务。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在通报里否认网传身份,却回避了关键问题:证件真伪、查询轨迹、带队民警是否合规。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必要限度;若确属职务行为,应当有执法记录、有审批留痕、有告知义务。如今这些程序全部隐身,只剩一句“已批评教育”式的轻飘回应,无异于把法律程序摁在地上摩擦。
调查组必须检视的一个细节是:两名民警深夜陪同“亮证姐”到当事人家中施压,究竟基于哪一条法律授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可以用来规制“散布谣言”,但前提是“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当事人发布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并未剪辑拼接,也未虚构情节,显然不在此列。相反,民警以“侵犯隐私”为由要求删帖,却无视《民法典》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的免责条款。更荒诞的是,村支书被派上门“做思想工作”,基层自治组织异化为“删帖办”,权力—社会关系的扭曲可见一斑。当公权力把一次简单的舆情反应当成“维稳任务”,法律就被降格为“让对方闭嘴”的工具,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双双塌方。
有人或许会说,不就是会车不让路,何必“上纲上线”到省级调查?问题在于,事件一旦进入公共视野,就不再是两个人抢车道的私事,而成为检验权力边界的试纸。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如果常年淤积,小淤点就会长成动脉瘤。防城港地处边境,走私、偷渡、跨境赌博等灰色地带交错,基层执法人员握有盘查、扣押、信息调取的巨大自由裁量空间,若缺少外部制衡,“亮证”随时可能升级为“亮手铐”。过去十年已有多起边检、缉私人员因泄露或贩卖个人信息被判刑的先例,系统风险并非空穴来风。提级调查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把溃烂的伤口放到省级无影灯下,防止“创可贴式问责”让病灶继续向深处蔓延。
从舆情演化规律看,此事的“长尾效应”已经显现:当事人删帖后二次打码上传,播放量迅速破千万,说明公众对“被迫沉默”极度敏感;“电话故障”式采访梗在网络疯传,进一步透支了地方公信力。社会学中的“塔西佗陷阱”指出,当公权力失去信任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在说谎、做坏事。防城港方面如果继续“挤牙膏”式回应,舆情不会降温,只会把围观者推向更激烈的“次生议题”——比如深挖“亮证姐”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涉及边境执法灰色链条。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把调查权限上交,用程序透明对冲谣言空间。
提级调查应当回答四个基本问题:一,证件真伪及持证人身份,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通过车牌查询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经合法审批,系统留痕能否完整提取;三,陪同“亮证姐”登门的民警是否依规出警,有无录音录像;四,事发后当地各级部门是否存在推诿、捂盖子、威胁当事人的情节。
回答这些问题不需要“重大突破”,只需把现有技术条件下的日志、审批单、执法记录仪全部调出来,省级公安、纪检、网信办联合成立专班,72小时内即可给出初步结论。如果能同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媒体代表列席调查,把过程做成直播式披露,不仅能修复公信力,还能为类似事件树立标准处置模板。
更深一层,此案暴露的其实是“数字利维坦”在基层的脱缰风险。随着公安大数据、天网系统、人像识别在市县乡村全面下沉,普通人被“一眼看穿”已变成日常体验,但反向监督却严重滞后。谁来监督查询人?谁又来监督监督者?2019 年《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要求,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执法权限、程序及结果,可现实是,当事人连自己被谁查了都搞不清楚。如果省级调查只处理个案,不顺势把“执法查询留痕制度”在广西全境做一次体检,那么下一个“亮证姐”只需换个场景就能卷土重来。
最后,回到“平头哥”那句无奈的感叹:“感觉要被抄家了。”这句话之所以刺痛公众,是因为它把抽象的“权力任性”翻译成了可感知的恐惧:一个普通人,只是因为没让路,就可能被精准定位、深夜敲门、全家恐慌。
然而,法治社会的底线恰恰是,任何人不应因合法行为而生活在随时被权力“开盒”的阴影里。对“亮证姐”事件进行省一级提级调查,不是为了满足舆论的猎奇,而是向所有普通人重申:公权力的每一次伸展,都必须留下法律授权的指纹;任何把执法证当成“路怒症武器”的人,都必须接受更高层级的审视。唯有如此,“拿证”才能回归公共服务的本意,而非私人恐吓的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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