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晓编
7月30日晚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527)公告7月30日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万元,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时任董事长唐勇、时任总经理王小丰时任总会计师、董秘李应昌被认定为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9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央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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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中船应急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一是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利润总额多计1,298.15万元。二是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584.12万元,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两项综合导致上市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万元,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就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责任认定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唐勇作为中船应急时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总体决策,王小丰作为中船应急时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综合管理,李应昌作为中船应急时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职责上述人员未勤勉尽责,系前述中船应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拟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中船应急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三、对王小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四、对李应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2025年7月31日停牌一天。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日(星期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船应急”变更为“ST应急”;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52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司控股股东为央企,实控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控股股东为央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1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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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归母净利润只有864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应急交通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812亿元、6.0311亿元、11.610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0531亿元、-2.1748亿元、0.08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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