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一文理清!口服抗凝药的选择与应用。
撰文:常怡勇
在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口服抗凝药物的应用是预防和治疗血栓性疾病的关键手段。但由于疾病本身的复杂性、患者的个体差异以及抗凝药物的特性决定,其抗凝治疗存在不少矛盾和挑战。
以下抗凝用药要点你都掌握了吗?本文将结合首版《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管理路径专家共识》[1]进行总结,以供临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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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用口服抗凝药物有哪些?有何区别?
目前常用的口服抗凝药物主要包括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和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华法林的适应证广泛,但需频繁监测凝血功能;而DOACs适应证有限,但因其高依从性而逐渐普及,其应用范围正随临床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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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只能选择华法林?什么时候只能选择DOACs?
临床抗凝治疗中需要根据不同血栓性疾病/状态选择不同的口服抗凝药物。
只能选择华法林且不能选择DOACs的疾病/状态是:(1)机械瓣膜置换术后;(2)瓣膜性房颤[指房颤合并风湿性瓣膜病(中至重度二尖瓣狭窄,二尖瓣面积≤1.5cm2)];(3)抗磷脂综合征。
不能选择华法林只能选择DOACs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慢性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这时仅能采用的方案是利伐沙班2.5mg每日2次与阿司匹林联合(表1)。
表1 不同血栓性疾病/状态口服抗凝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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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终身服用华法林?
华法林其抗凝效果通过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进行评估。不同疾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抗凝目标和疗程。为确保治疗的安全与有效性,建议将INR在要求范围之内的总时间百分比(TTR)维持在65%以上,理想状态下应超过70%。
机械瓣膜置换术后,主动脉瓣(INR1.8~2.5)、二尖瓣(INR1.8~2.5)、三尖瓣(INR2.0~3.0)合并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要求终身服用华法林。
生物瓣膜置换术后,主动脉瓣(低出血风险,INR 1.8~2.5)二尖瓣(INR 1.8~2.5)、三尖瓣(INR 2.0~3.0)合并CABG(低出血风险,INR 1.8~2.5)要求服用华法林3-6月后长期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ASA)。也就是华法林+单个抗血小板药(SAPT)服用3~6月;之后服用双联抗血小板药物(DAPT),指小剂量阿司匹林联合氯吡格雷)至1年;之后长期服用SA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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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的传统剂量调整方法是什么?
华法林中国人群的起始剂量一般是2.5~3.0mg/d,特殊患者如年龄≥75岁、肝功能不全、基线INR>1.3、充血性心力衰竭、恶病质、出血风险高和合用可增强华法林抗凝效果的药物(如胺碘酮等),初始剂量可适当降低,如1.25~1.5mg/d。
对于急性血栓,华法林初始治疗时常需叠加胃肠外抗凝药物,直至INR达到并稳定于目标范围内1~2d以上后停用肠外抗凝。
对于初次口服华法林的患者,建议每2~3d监测一次INR,待其稳定并连续至少2次达标后,可逐渐延长监测间隔至5~7d,再稳定至少2次后调整为每2周监测一次,视情况可延长至每4周监测一次,对于INR极为稳定的患者(至少3个月剂量维持不变),可考虑将监测周期延长至最长每12周一次。
对于抗凝效果不佳、特殊人群(孕妇、儿童、高龄等)、极端体质量或高出血风险等患者,可通过基因检测辅助进行华法林剂量调整,一般不推荐常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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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治疗药物过量出血,经停药治疗后出血停止,重启抗凝治疗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决定重启时间?
重启抗凝需考虑:①出血部位,即关键或非关键部位;②出血的来源是否明确并治疗;③出血机制(即创伤性或自发性);④是否计划进行进一步的手术或操作干预。重启抗凝前应尽量纠正出血危险因素,包括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肝损伤、贫血、血小板计数偏低、药物相互作用等。
对于消化道大出血已控制且无抗凝禁忌证者,通常在7~14d后重启抗凝。对于颅内出血已控制且无抗凝禁忌证者,左室辅助装置患者可在2周左右重启抗凝,机械性心脏瓣膜或出血面积较小的患者可考虑更早地重启抗凝,但需要进行个体化的获益和风险评估。非瓣膜性心房颤动(NVAF)患者重启抗凝治疗的最佳时机在出血后8周左右,重启抗凝前应再次行脑部影像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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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应用DOACs治疗如何进行剂量调整?
(1)老人:大多数老年患者(包括≥75岁)通常应优选DOACs,因为服用DOACs的老年患者颅内出血风险低于华法林。建议根据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调整剂量。
具体药物,达比加群对≥75岁老年患者可使用110mg每日2次;利伐沙班在NVAF老年患者中可酌情减至15mg每日1次以减少出血风险,而对于静脉血栓栓塞(VTE)老年患者尚无明确减量建议;阿哌沙班在≥80岁髋膝关节置换术后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艾多沙班15mg每日1次能降低NVAF患者卒中/体循环栓塞风险且不增加大出血风险。
(2)儿童: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批准利伐沙班用于儿童VTE患者的治疗和预防复发,剂量参考说明书推荐剂量。
(3)妊娠期与哺乳期:DOACs在动物研究中均显示有生殖毒性,目前均不推荐用于妊娠期患者。对于哺乳期患者亦不推荐使用DOACs。
(4)月经期:通常月经期间无需调整DOACs剂量。若出现月经期大量出血,应首先查明并积极治疗原发病,不建议在月经期间随意降低DOACs的剂量或停药,否则,可能会显著增加患者的血栓风险。
注意:利伐沙班在经期引发大出血的发生率相对于阿哌沙班、达比加群和华法林更高。因此,对于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出现经期大出血的患者,可考虑更换DOACs的种类,如换成阿哌沙班或达比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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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凝治疗如何停止或重启?
围术期华法林抗凝方案需考虑手术出血风险和患者的血栓风险。若手术出血风险较低,则不建议停用华法林;若出血风险较高,则建议术前停用华法林3~5d。同时根据患者血栓风险等级评估制订围手术期抗凝策略。如患者存在高栓塞风险(如机械瓣膜置换术后、3个月内发生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CHA2DS2-VASc或CHA2DS2-VASc-60评分≥6分),建议停用期间使用肝素类药物桥接,待手术止血充分后,评估栓塞风险决定是否重启华法林抗凝。
对于服用DOACs抗凝期间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需根据肾功能、手术出血风险决定术前停用抗凝药物的时机。围手术期停用DOACs时不建议进行桥接抗凝。手术止血充分后应尽快重启抗凝方案,轻微出血风险可于手术后6h重启,低出血风险患者通常于手术后12~24h重启,高出血风险患者于手术后48~72h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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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DOACs期间发生出血,应如何处理和重启抗凝治疗?
应当充分评估出血部位、严重程度、血流动力学等因素。
对于轻微出血情况,如鼻出血、牙龈出血、皮肤小片瘀斑等,可采取支持性治疗,如机械压迫止血或小手术止血,考虑到DOACs的半衰期较短,停药1~2次后凝血功能通常会有所改善。
对于中度出血事件,如消化道出血、血尿等,可能需要补液、输血治疗,并立即查找出血原因进行针对性治疗。若DOACs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在2~4h内,可尝试口服活性炭或洗胃以减少药物吸收。特别指出的是,达比加群可部分通过血液透析清除,其他DOACs则不能通过透析清除。
对于严重出血,尤其是危及生命的出血、关键部位出血(如脑出血)或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出血,应立即给予特异性拮抗剂,如依达赛珠单抗用于达比加群的逆转,或Andexanet alfa用于直接Xa因子抑制剂的逆转。同时可考虑使用抗纤溶药物(如氨甲环酸、氨基己酸)、凝血酶原复合物、口服活性炭及输血治疗,必要时进行手术或内镜干预。
一旦患者出血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应全面评估患者的出血部位、血栓复发风险、再出血风险及患者个人意愿,制订个性化的DOACs重启策略。
参考文献:
[1]《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管理路径专家共识》编写组.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管理路径专家共识(2024)[J].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24,2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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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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