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苍南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整治
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苍南公安交警
即日起至10月14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1
整治重点区域
暑期教育培训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周边道路,城市主次干道、重点路口及城郊结合部。
2
整治重点车辆
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老头乐”代步车、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
3
整治重点违法
骑乘(特别是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机动车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飙车炸街、农村“两违”等易肇事致祸违法。
7月10日
苍南公安交警
开展全县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
“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孝财,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黄复兴一线督导整治工作。
交警大队领导带队开展整治工作,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雨篷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
行动中
以定点检查、路面巡控相结合的方式
加大对全县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
见违必究、见违必查
形成高压严管的整治氛围
大队部警力
灵溪交警中队
金乡交警中队
桥墩交警中队
钱库交警中队
马站交警中队
宜山交警中队
矾山派出所
藻溪派出所
赤溪派出所
炎亭派出所
大渔派出所
霞关派出所
1、骑乘电动自行车、二三摩托车出行,请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保护您生命安全的关键屏障。
2、坚决杜绝酒驾、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守法出行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负责。
3、拒绝非法改装,守护骑行安全。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火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坚决做到不买、不开、不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老年代步车”)。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大家主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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