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与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抓牢“三个善于”,以强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监督质效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依托,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强基固本
着力提升派驻检察履职质效
为有效解决监管场所派驻检察虚化弱化问题,省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厅《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以开展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调整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派驻检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明确建设标准,夯实履职根基。先后印发《关于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派驻检察履职清单,进一步明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标准和派驻履职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围绕数字检察应用、信息化建设、日常履职、监督质效、文书质量等重点环节,制定统一标准,通过现场考察和动态管理,倒逼派驻检察履职质效提升。
以评定促履职,强化结果运用。2022年,四川率先部署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工作。2023年开展首次全省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推动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2024年,在此基础上,对全省161个检察室进行了等级动态管理,其中37个检察室被调整等级。通过等级评定督促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重视派驻检察人员配备和对日常履职的督导检查,2023年以来,全省对276名派驻检察人员进行轮岗调整,派驻力量得到优化增强,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及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先后两年对50个派驻检察优秀办案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压实派驻责任,突出实质化办案。着力强化派驻检察人员对“减假暂”等监督案件的实质化办理,省检察院研究制定《四川省检察机关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指引》,要求派驻人员对九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展实质化办理,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加强对罪犯岗位安排、计分考核、改造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行政奖惩等实体内容和报请程序的同步监督,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
机制共建,促进跨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动。省检察院联合重庆市检察院会签《川渝检察机关暂予监外执行法医专门审查指引》,推动解决暂予监外执行“诊断难”等问题。在广元试点开展规范办理假释案件工作,广元联合本地及异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等建立了拟假释罪犯再犯罪危险评估办法等4项机制,推动该地假释适用率同比上升75.8%。目前正与省级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共同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同时,扎实做好减刑假释“后半篇文章”,与司法厅建立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并联合重庆、广东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相关异地协作机制,深化拓展川渝、川粤检察协作配合。
统筹谋划强化办案
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三大巡回检察纵深发展。
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工作,专题研究全省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全年巡回检察时间表、任务图和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建立全省巡回检察人才库,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整合力量,确保巡回检察有序高效开展。
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省检察院要求各市级检察院领导担任巡回检察组组长,抓好巡前培训研判、巡中调度督导、巡后总结反馈等关键环节的指导,督促各巡回检察组运用数字模型,坚持内查外调相结合,深挖违规违法“减假暂”、虐待被监管人、跑风漏气、“捎买带”“牢头狱霸”等影响监管安全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及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监督刚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规范引领,确保实效。省检察院制定了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工作目录以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日常检察工作手册等,推动巡回检察规范高效开展。2021年以来,省检察院组织完成对全省32所监狱和10个市级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及“回头看”全覆盖,指导各地对全省147个看守所和183个社区矫正机构完成巡回检察全覆盖,有效发现并促进一大批深层次问题整改,刑罚执行、监管执法问题整改率达98.6%。
强化协作,凝聚合力。与省级部门建立三大巡回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共识、争取支持,为巡回检察有序开展、问题有效整改提供机制保障。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邀请公安厅、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参加巡回检察,共同推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中突出问题的解决。联合司法厅下发《关于严格落实“1+5+1”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罪犯劳动时间管理的通知》,基本解决了罪犯改造中超时劳动的问题,进一步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提高改造质量。
创新手段助推质效
应用科技赋能监督办案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构建流程信息化、数据可视化、监督智能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依托科技手段驱动监督更加规范、精准、有力。
强化上下一体,构建监督新格局。稳步推进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该中心是我省开发应用的一个集数据展示、辅助办案、对下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目前能完成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办案数据展示,各派驻检察室均开通端口,及时上传检察日志。与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已有多所监狱监控视频接入,实现全省三级院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和监狱执法信息的及时推送,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信息化工作格局,为开展监督打牢数据基础。
强化数字赋能,助推监督提质增效。指导各地积极研发、推广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3个模型在全省数字检察“金点子”创意大赛中获奖,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脱漏管2个模型分获全省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一、二等奖,并获评数字四川创新大赛优秀案例,宜宾兴文县检察院财产刑执行“全流程”监督模型已上架全国大数据法律模型平台。通过成熟模型在全省的推广运用,筛选线索3172条,监督成案594件。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试点建设刑事执行检察数据主题库,获取整合数据3万余条。
破解难题,实现案件协同高效流转。针对“减假暂”案件电子卷宗尚未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等问题,2024年,四川试点推行“减假暂”案件单轨制流转,今年初已全省推开,完全实现案件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由各监狱通过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进行推送,有效解决了“减假暂”案件流转难题,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实现全流程网上推送、节点留痕,确保办案安全有保障,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转自|四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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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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