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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段时间,检察学、纪检监察学纷纷闹起了独立,从领导指示到院长喊话,所透露的信息耐人寻味,这般热闹背后,法学这座学术大厦恐怕正在被系统性拆解。
检察学刚在门框上钉好自家门牌,纪检监察学就急不可耐地挂起烫金匾额。这种看似繁荣的学科裂变,实则大概率是学术XX化的典型症状。翻开所谓"独立学科"的自我声明,通篇都是权力逻辑的自我复制——研究对象特殊、理论体系独特、实践需求迫切,这套说辞放在任何独立学科申请中都严丝合缝。当学科划分不再遵循知识演进的内在规律,而是沦为权力扩张的注脚,我们不得不警惕:这到底是学术进步,还是衙门升格?
部门利益正在腐蚀学术基因。检察学强调"检察实务特殊性",纪检监察学标榜"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不住赤裸裸的部门本位思维。看看那些新设学科的课程表:检察业务实训、纪检监察案例分析占据大头,真正的法学核心课程反而成了配菜,这种课程设置哪里是在培养法律人,分明是在批量生产公文写手和会议记录员。当学科建设变成部门权力知识的传销课堂,当毕业论文沦为政策文件的学术化妆术,这样的"学科独立"不过是给行政培训披上了学位教育的皇帝新装。
学科割据正在制造知识壁垒。纪检监察学宣称要研究"党纪与国法的贯通机制",却刻意回避一个根本问题:党纪严于国法的边界在哪里?检察学大谈"法律监督机关定位",却不敢深究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制衡关系。这种选择性研究暴露出独立学科的致命缺陷——它们不是要拓展法学视野,而是要筑起学术围墙。当学科藩篱阻碍了法律人的整体思维,当专业细分异化为知识割裂,我们培养的究竟是通晓法治精神的复合型人才,还是只会操作部门规章、维护部门权力的技术官僚?
资源争夺战在未来将不可避免地白热化。这种学术GDP主义催生的怪现状,让人想起明清时期的"捐官制度"——只要挂上"国家战略"的金字招牌,就能在学术评价体系里兑换真金白银。当学科建设异化为部门利益的跑马圈地,当学术资源分配遵循"谁离权力近谁得利多"的潜规则,高等教育正在经历一场悄无声息的劣币驱逐良币。
我们质疑某些学科的强行分立,并不是要否定专业研究的价值,而是反对权力对学术的粗暴干预。当纪检监察学教材把"四种形态"解释得比刑法总论还厚,当检察学论文把"捕诉一体"论证得比刑事诉讼原理更复杂,这种学术上的权力游戏,本质上是用专业术语包装行政指令,用学术外衣遮蔽权力任性。
法学不需要这么多独立王国。真正的学科发展应该像罗马法那样海纳百川,而非像中世纪行会那样画地为牢。检察权研究完全可以放在宪法行政法框架下深化,纪检监察理论本应在法治反腐维度中拓展。那些鼓吹"学科独立"的既得利益者应该明白:给知识贴上部门权力标签之日,往往是思想开始僵化之时。当未来的法律人只会用部门视角看问题,当法学院变成权力机关的预备役培训基地,这样的"学科繁荣"不过是在给法治建设埋下认知陷阱。
笔者相信,这场学科独立运动在未来终将露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不是学术进化的里程碑,而是部门权力对知识体系的又一次收编。当权力可以任意切割学科,能够随意定义学术,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法学的整体性,更是知识分子的独立品格。
不幸的是,历史已经证明,所有靠部门权力力量催熟的"独立学科",最终都会沦为学术橱窗里的部门权力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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