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中国行·陕西站
本公众号陕西7月8日讯 (王福兵)7月8日,检察日报社“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2025年全媒体采访团继续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绥德县进行采访。
▲图为在靖边县海则滩镇杨虎台村村委会,贾某某向记者讲述自己土地被侵占后的信访控告经历。
当天上午,采访团来到靖边县海则滩镇杨虎台村,在这里见到了一起涉土地纠纷控告申诉案的控告人贾某某。采访中,年逾60的贾某某几度红了眼眶:“为了这块地,我从2015年就开始控告信访,地本身的效益不大,但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我必须守住,我也相信法律一定会给我公正!”
▲图为贾某某带领记者来到其曾被侵占的土地上,介绍土地被侵占情况,以及重新划定后地界标志。
收到贾某某的案件材料后,靖边县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检察“双进”机制,多次联系镇政府、土地部门实地走访,用脚步一步步将这起陈年土地纠纷的田地界限厘清,并组织上门听证,联合多部门调解,形成了涉案双方均认可的土地划界方案,将这起长达十几年的土地纠纷彻底化解。
“我到县城打车一趟就要50,来回100,这些年花在路费上的钱都有1万多。我种地一年收入才3、4万,有时候为了省钱,在县里中午都只喝点白水,饭都舍不得吃。”贾某某在采访中动情地说到靖边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对她的主动关怀,“检察官总是主动到村里来听我说(案情),让我少花钱,后来村里有了(综治中心)视频(系统),我们就通过视频对话。”
▲图为靖边县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贾某某土地纠纷案办理情况。
▲图为检察官向记者展示双方达成的地界划分方案。
通过检察“双进”,检察官不仅能够更深入地走进基层、走进案件现场实地调查,争取矛盾纠纷化解跨部门协作支持,更跳出了与群众交流的时空限制,在一次次面对面、心连心的接触中,为群众办理了一件件实事,解决了一件件难题,将检察温度传递到了群众心坎上,点亮了他们心中的法治信仰。
▲图为陕西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王晓东向采访团介绍绥德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
当天下午,采访团抵达绥德县。在这片红色热土上,如何在新时代传承好“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这份厚重嘱托成为绥德检察“双进”工作的关键课题。
一如革命先辈的质朴、赤忱,绥德县检察院的答案同样朴素——为群众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图为绥德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剑向记者讲述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
采访中,绥德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剑介绍了该院办理的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我们经过实地走访、分析研判后认为,刘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仅凭检察机关一己之力,难以解决其长期困难问题。”为此,该院绥德县检察院随即依托检察“双进”工作联络机制,邀请民政、妇联等部门一同召开听证会,商讨联合救助方案,并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对救助条件审核、救助方案制定及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图为记者采访绥德县妇联负责同志,向她了解检察机关邀请妇联部门参与联合救助情况。
应邀受访的县民政局、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和参与联合救助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纷纷对绥德县检察院以检察“双进”推动联合救助的“绥德方案”予以认同。
“检察院邀请民政部门参与联合救助,不仅有助于民政部门履行职责,也解决了困难群众的长期帮扶难题。”
“我在参与联合救助听证会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担当,各部门共同发力,形成的帮助力量就能有效为群众解决更多困难。”
记者了解到,自2024年以来,绥德县检察院已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
检察“双进”——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经过两天的采访,记者对检察“双进”也有了自己的体会——检察官进的是更广阔的办公空间,检察工作进的是更广大群众的心坎。
明日,采访团将转战延安市,在这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红色基因又将如何赓续,检察“双进”又将取得怎样的实践成果,敬请继续关注。
第8964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图片丨王福兵、郭威、解煜楠
文字、编辑丨王福兵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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