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
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的通知》(湘环发〔2025〕43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常德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有关事项的函》(湘环函〔2025〕2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
1、楚江街道、宝峰街道、永兴街道、二都街道、蒙泉镇、夹山镇、易家渡镇、新关镇、皂市镇、白云镇、壶瓶山镇、秀坪园艺场、东山峰管理区、白云山林场、大同山林场、洛浦林场、夹山管理处全域。
2、维新镇:仙阳湖社区、汤溪峪村、大兴场村、重阳树社区、中渡水村、峡峪河村、金岭坡村、维新场社区、崔家井村、水碾溪村、毛家坪村、范银湾村、古城堤村
3、太平镇:竹儿岭社区、仙台村、犀牛坪村、太平街社区、苦竹坪社区、二房坪社区、曾家垭村、易家湾村、茶园村、穿山河社区、五里坪村、梅子垭村
4、磨市镇:铜鼓峪村、鲍家渡村、磨市社区、官庄村、横铺村、木瓜峪村、车坊村
5、三圣乡:山羊冲村、三圣庙社区、彭家堰村、两河村、杜家岗社区、北流溪村、白临桥村
6、新铺镇:新铺社区、青狮岭村、毛家峪村、黄溪峪村、西溪峪村、羊子垭社区、天池堰村
7、子良镇:节日坪村、骆村坪村、子良坪社区、罗坪垭社区
8、雁池乡:中军渡村、雁池坪社区、唐家坪村
9、罗坪乡:红鱼溪村、栗子坪村、长梯隘村、六房峪村、巴栋村、何家峪村、大龙坪村、安溪社区、罗家坪社区
10、所街乡:寨坪村、迎驾垭社区、窑坡山村、文家村、水南渡社区、三洋塔村、磨香坪村、麻纳口村、柳仕坡村、柳家台村、骏马溪村、黄虎港村、关上村、焦山村
11、南北镇:潘坪村、清官渡村、南镇社区、薛家村
1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的区域
二、限烧区范围
全县未列入禁烧区域的其他区域
三、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秸秆限烧区内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有序错峰焚烧。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烧区域以及限烧区域的禁烧时段内,进行露天焚烧秸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乡镇(街道、区场)负责本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层层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6-5312345。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1月5日发布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石政发〔2024〕13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石门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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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石门县人民政府网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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