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控徇私枉法一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二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背后,牵扯一起2020年发生于成都高新区的“汉韵足御”卖淫案(以下称足浴案)。2021年5月,足浴案相关涉案人员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定罪,但在一审开庭前,主犯苟某某在看守所提交了一份坦白检举材料,揭发足浴店真正幕后老板是蔡某军。2023年11月,蔡某军、蒋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立案侦查。
同一时间,因案涉主要人员此前逃脱了法律制裁,参与办案的多位民警遭到指控。其中,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指控在案件侦办期间存在徇私枉法行为。2024年3月,徐咏斌以“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2025年9月15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首次开庭,11月3日该案二次开庭,目前尚处于举证质证阶段。据悉,此次庭审计划持续至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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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大门
足浴店牵出“案中案”
2020年7月7日晚11时许,成都芳草街派出所接上级部门通知,其辖区“汉韵足御”存在卖淫情况。派出所办案队全部警力被紧急调回参与行动,徐咏斌时任芳草街派出所临时副所长兼办案队队长,到达现场后,警方控制了在场几十余人,并带回派出所。当时根据涉案情节,警方将控制人员进行分类处置,有部分人员未带入办案区。
7月8日凌晨,蔡某军来到芳草街派出所打听情况,有民警为其做了笔录,因为并非在足浴店被现场控制的人员,且从笔录来看,他与案件关系不大,在徐咏斌的同意下,蔡某军在当日被释放。
当天下午,足浴店法人代表以及负责人苟某某被抓获,审问过程中,苟某某曾提到“军哥”,办案民警觉察到“军哥”或与之前的“蔡某军”有关,但涉案人员辨认照片后并未指认“军哥”即为蔡某军,且蔡某军的银行流水等也未与苟某某产生关联。
后案件转入审查起诉阶段。2021年3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苟某某提起公诉。
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苟某某在庭审中提出自己不是主犯,称真正的投资人是蔡某军,自己只是协助他组织卖淫活动,并提交收款账户变更通知、交易流水等相关证据,证明足浴店收入实际由蔡某军掌握。但法院认为,蔡某军虽未到案,但其是否参与组织卖淫活动,以及在该团伙中担任何种角色,并不影响苟某某犯罪事实和性质的认定,苟某某积极参与犯罪,对组织卖淫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最终,苟某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二审维持原判。
实际上,早在一审开庭前,即2021年4月,苟某某就曾在看守所提交过一份坦白检举材料,坚称蔡某军是幕后投资者。服刑期间,苟某某持续反映,后在2023年,最高检巡查时关注到该案。
2023年11月16日,成都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蔡某军、蒋某立案侦查。对该案漏犯线索的核查,也波及原侦查单位芳草街派出所。当年负责上述该案的办案人员罗某、芳草街派出所主管治安的民警彭某等警员均被立案调查。
时任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的人生也急转直下,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刑拘、逮捕,2024年3月,以“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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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徐咏斌
派出所副所长被指控徇私枉法
昔日身穿警服的副所长,换上了犯罪嫌疑人的标签。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0年7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汉韵足御"组织卖淫案立案侦查,被告人徐咏斌作为芳草街派出所分管执法办案队的负责人,负责全案的侦查组织、指挥、侦办。
检方认为,案发后一周左右,皮某某受蒋某请托找到被告人徐咏斌,打听蔡某军、蒋某二人涉案情况,并向徐咏斌寻求关照。被告人徐咏斌基于皮某某曾在自己职务晋升中给予帮助,也为皮某某以后能提供更多帮助,因徇皮某某的私情,在该案的后续侦查工作中,故意不安排对蔡某军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包庇、放纵蔡某军、蒋某,致使二人未受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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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起公诉
同时,检方指控徐咏斌枉法的行为有四项。
一是销毁2020年7月8日对蔡某军的询问笔录,向罗某(另案处理)等办案人员隐瞒了蔡某军案发后来所接受调查并做笔录的事实;二是检察机关批捕后的继续侦查提纲、审查起诉阶段,徐咏斌以同案犯不指认和资金查询未关联蔡某军为由,不安排罗某探组采取常规侦查措施收集蔡某军的犯罪证据,致使蔡某军未受追诉;三是苟某某的坦白检举材料转到芳草街派出所后,徐咏斌、罗某在未对蔡某军及相关人员开展侦查工作的情况下,由徐咏斌安排直接回复坦白检举材料“无战果”;四是最高检巡检中,徐咏斌同意罗某提议,将苟某某等人未入卷的辨认笔录的辨认时间从“2020年”涂改为“2021年”,谎称针对坦白检举材料开展了辨认工作。
自徐咏斌出事后,家属一直为其奔走呼号,坚称案件另有隐情。徐咏斌父母曾称,他们了解到,正是徐咏斌等人的工作,才使得足浴案卖淫团伙“主犯”被判十年,至于当年未抓捕蔡某军,并未徇私枉法所致,而是由于当时证据不足。
辩方与检方针对指控存在分歧
2024年6月,徐咏斌的家属找到一部旧手机,那是徐咏斌参与侦破足浴案时使用的手机,并称他们用该手机登录徐咏斌的微信账号后,发现了一些与案件有关的聊天记录,其中有可以反驳指控的证据。
记者了解到,关于检察院指控的“徐咏斌因徇皮某某的私情,包庇、放纵蔡某军、蒋某,致使二人未受追诉”的徇私行为,徐咏斌辩护律师表示,徐咏斌与皮某某确实是朋友关系。皮某某在某移动出行平台工作,除认识徐咏斌外,还与当地警方多位时任领导相熟。徐咏斌辩护律师说,皮某某在笔录中没有说过“关照一下蔡某某、蒋某”这样的话,只是打听了一下案件情况,他以为徐咏斌能意会到,此后两人没有再联系沟通这件事。徐咏斌承认自己在2023年10月见过皮某某,但他明确告诉皮某某“案子(办的)没有问题”,并称皮某某未提及蒋某,足浴案也从未有任何人打过招呼。“皮某某的笔录不合逻辑,案发后一周,在派出所尚未掌握蒋某的情况下,去打听案情的话就不担心牵扯到自己?”辩方律师表示。
此外,关于检察院指控徐咏斌的四项枉法行为,辩方律师与检方也存在较大分歧。
关于“徐咏斌销毁笔录,并隐瞒蔡某军案发后来所接受调查并做笔录”的指控,辩方律师表示,从徐咏斌旧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知,2020年8月28日下午,徐咏斌曾将蔡某军的笔录发到过一个有8名成员的探组群里,并提到“军哥的辨认照片我喊某组弄好”,据此可以判断,他并未向办案人员隐瞒蔡某军案发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做笔录的事实,也没动机销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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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咏斌将蔡某军笔录发到微信群
关于“补侦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徐咏斌以证据未关联蔡某军为由,不安排罗某探组采取常规侦查措施收集蔡某军的犯罪证据,致使蔡某军未受追诉”的指控,辩方律师表示,在多段聊天记录中都可以看到,针对调查蔡某军的真实身份,徐咏斌做了相关工作。2020年8月,徐咏斌曾联系某平台工作人员,称有个组织卖淫案件,因收费前台放着该平台收费二维码,想查看下该公司的流水情况,后徐咏斌安排主办探长罗某去调取流水,罗某最后回应“收费调不到”。对于相关人员无法辨认出蔡某军,以及平台流水、银行流水无法关联到蔡某军等情况,徐咏斌主观上无法预知,不存在“故意”不安排有效侦查措施。
关于“徐咏斌、罗某在未针对苟某某的坦白检举材料开展侦查工作的情况下,由徐咏斌安排直接回复坦白检举材料‘无战果’”的指控,辩方律师表示,苟某某的坦检材料是2021年4月份在看守所作出的,但直到当年5月25日,才送达芳草街派出所,而在当年5月12日,苟某某的案子已经一审宣判,因为处在上诉阶段,派出去并未借到提票,无法提审到苟某某,而按照分局要求,最后向上回复时间为当年6月4日,因此回复“无战果”也是情理之中。事后徐咏斌也曾安排罗某再借提票,甚至在2022年,罗某也将苟某某的事情列入工作计划中,显然并非没有开展工作。
关于“徐咏斌同意罗某提议,修改苟某某辨认笔录时间”的指控,辩方律师表示,虽然材料确系涂改,但不存在徐咏斌“同意罗某涂改”的情况,因为徐咏斌看到材料的时候,罗某就已经改过了。其次,罗某并未告知这是“坦白检举之前”的材料,而徐咏斌只是误以为写错了时间,主观上并不明知材料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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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咏斌调查流水情况
2025年9月15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首次开庭。当天,法院门口聚集了徐咏斌的多位亲友,徐咏斌身穿了一件白色衬衣,神情轻松。
记者了解到,在第一次庭审的5天时间里,主要围绕庭前报告问题展开。而11月3日二次开庭后的一周时间里,主要涉及调取证据、排非等问题,包括正式的庭审调查、发问以及举证质证。一旁听人员介绍,检方和辩方律师主要围绕“主体身份”举证质证,在该方面检方和辩方有较大分歧,检方举证企图证明徐咏斌是主要办案人员的证据,但辩方认为出示的相关证据只能证明罗某才是主要办案人员。
此外,关于芳草街派出所被以徇私枉法立案的另外两名民警的情况,其中主管治安的社区民警彭某,因未及时移交足浴店涉黄线索且在案发前多次通风报信获取利益而获刑;罗某被立案侦查后曾取保候审,目前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在11月12日的庭审中,罗某作为证人出庭。徐咏斌辩护律师表示,罗某在庭上澄清了部分此前笔录内容,对于之前笔录中所说的“‘汉韵’这个案子就由徐咏斌牵头了”的说法,他表示“现在看来,(自己)有一种推卸责任的感觉”。(新黄河调查组)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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