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万家(02146.HK)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的通函所披露,本集团将收购相关清偿物业,该等清偿物业将按等额基準抵销本集团的应收款项,倘于抵销应收款项前任何清偿物业发生不利变动,本公司将有权酌情拒绝抵销同等债务。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根据债务抵偿框架协议成功结清应收款项人民币2.88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有关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总小型工程及相关谘询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12.62亿元。根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龄分析,余额中人民币4.26亿元于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到期,余额中人民币4.11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到期,余额中人民币4.25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到期。为进一步收回余额,于2025年6月18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荣盛发展订立2025年债务抵偿框架协议。根据2025年债务抵偿框架协议,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荣盛发展已有条件同意出售清偿物业,总代价为人民币10.7亿元,将按等额基準抵销余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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