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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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是指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通常以高息放贷为主要业务,其行为往往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职业放贷人,诉讼中会被认定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出借人利息约定也无效。
那么,借职业放贷人的钱合同认定无效后,还要还本付息吗?
当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并不意味着借款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借款人而言,虽然借款合同无效,但仍需返还本金。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不当得利的法律原理。借款人从职业放贷人处取得的借款本金,在合同无效后没有合法依据继续占有,应当返还给出借人。
关于利息,一般情况下,合同无效后,双方约定的利息条款也随之无效,借款人无需按照合同约定的高息支付利息。仅需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给付资金占用使用费用即可。如果此前已经支付过高利息,则多付部分可以冲抵本金。
周军律师提醒,由于职业放贷人的放贷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情形,相应的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仅需返还借款本金,无须按约定支付利息,只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给付资金占用使用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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