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1487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淮南市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十涧湖路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十涧湖路安成铺化肥厂向西50米淮南市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3MA2W9AGB8W。
负责人:刘传义,该公司总经理。
二、执行标的:223840.8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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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4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李红英,女,1977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庙后村三队132户,身份证号码340406197706103264。
二、执行标的:575000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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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4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李华,女,汉族,1988年6月25日生,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庙后村三队5户,身份证号码340406198806253221。
二、执行标的:575000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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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408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孙景玉,男,1970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谢家集区谢家集谢二北村17楼2单元2号,身份证号码340404197008010690。
二、执行标的:575000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5%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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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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