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各位父老乡亲: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要求,现就集体聚餐备案流程告知如下:
一、需要备案的情形
★ 自办宴席(红白喜事、节庆聚餐等)单餐次50人以上。
★ 委托流动厨师团队承办的各类集体聚餐活动。
二、责任主体须知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
1. 举办者责任:
① 宴席举办前向所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备,或到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② 选择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流动厨师承办宴席。
③ 督促流动厨师团队落实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 承办厨师要求:
① 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② 按要求落实好购买食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③ 熟知食品安全知识,能规范操作加工。
④ 每次承包聚餐活动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⑤ 协同举办者做好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工作。
三、备案流程三步走
【第一步】提前申报
举办者、承办者到村委会(社区)填写《邓州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邓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申报备案内容包括:聚餐事由、时间、地点、预计人数、主要菜单、厨师团队等信息。
【第二步】分类指导
① 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向村(社区)报告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
② 就餐人数101人至200人的,本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区)政府报备,乡镇(街区)政府通知市场监管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③就餐人数在201人以上的,本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区)市场监管所报告,乡镇(街区)政府向市场监管局报告,由市场监管局备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步】现场指导
根据分类指导要求监管人员在聚餐开始前到场检查,围绕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设施设备情况、食材采购情况、餐具洗消情况和食品留样情况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四、重要提醒
1. 禁用食材:
❌ 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
❌ 超过保质期食品
❌ 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使用的食材
2. 食品安全要求:
① 加工场所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
② 加工食材实行生熟分开、荤素分案
③ 各类食材原料按规范要求贮存
④ 盛放熟食容器要离地存放,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请乡亲们自觉履行备案义务,积极配合现场指导,让传统宴席吃得更安心、更放心!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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