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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仪征法院集中宣判由国家五部委联合督办的侵犯本土网红文创产品“嘟嘟喵”著作权案件,亦是扬州市首宗美术作品侵权入刑的案件。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薛某某、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生产不同型号、颜色的“嘟嘟喵”系列毛绒玩具,并销售给经营网店的同案人吴某某等人,销售金额10万余元至188万余元不等。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明知被告人杨某及同案人周某某、施某某等人生产的“嘟嘟喵”系列毛绒玩具是侵权复制品,仍予以收购并通过网店向全国各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220万至550万余元不等。
(被查获的侵权“嘟嘟喵”毛绒玩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薛某某、夏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和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并结合各被告人的涉案数额、退赃表现及相关量刑情节,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侵权毛绒玩具一律予以没收,依法处置。
涉案盗版玩具数量和非法经营数额巨大,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本案的判决充分彰显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对非法复制、发行、销售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的行为敲响了警钟,有力打击了该类犯罪行为。案件办理过程中,仪征法院积极敦促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净化本地毛绒玩具市场竞争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仪征法院将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保护文化作品创新活力,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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