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童刘某辰被老师用三角尺砸伤案持续引发关注。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注意到,受害女孩刘某辰亲自去现场等待宣判。视频中,她表示虽然害怕,但要“给我自己讨个说法”。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
一审认为,被告人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
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断裂的三角尺。
宣判后,宋雨明、刘某辰均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二审宣判后,受害女童刘某辰的母亲在社交平台上发声:9岁女孩被老师打碎头骨案,终于出了结果,今天是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宋老师故意伤害罪被判五年,不用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在宋老师进入庭审时,他用凶狠的眼神盯着我和孩子,他这种行为让我担心他未来会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会继续申请上诉。
据潮新闻介绍,孩子亲人称,辰辰遗留严重后遗症。“自辰辰从ICU转出后,她仿佛失去了平衡感,走路变得困难,下蹲等动作需借助外力才能完成。”刘先生表示,尽管出院后辰辰坚持在辅助器具的帮助下进行康复训练,甚至尝试了高压氧舱、神经营养因子等治疗方案,但至今仍未恢复至正常状态。
除了身体上的创伤,辰辰的心理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辰辰至今仍频繁做噩梦,严重时白天也会出现幻觉、幻听。刘先生回忆道,有一次,辰辰在车上突然声称听到了宋老师的声音,“虽然家人已带辰辰寻求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但一年多过去,辰辰仍未完全走出受刺激的状态,情绪容易失控,甚至出现自残行为。”
女童父亲此前曾表示,目前女儿正休学在家,需要借助药物入睡,“因为她的神经受到影响,一旦被刺激容易引发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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