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消息,日前,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经济联合社因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桂华路与桂顺路交界东北侧土地建设4层住宅房,面积164平方米(折合0.246亩)。199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允许建设区。
上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事实,日前,被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非法占用的164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820元(164平方米×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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