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财政厅下达泉州市2022—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9319万元。
该奖补资金用于补助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和巡游出租汽车司机,支持农村道路、水路客运及城市交通发展。目前,泉州市已将奖励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预计惠及泉州全市12家农村客运企业、14家公交企业、17家出租汽车企业、13个等级客运站、2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涉及农村客运车辆529辆次、出租汽车5792辆次。
其中
南安这些企业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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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政务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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