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警方
原标题:手“盗”擒来,当日破案!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
民警始终坚守岗位
打击犯罪 真情为民
用行动和坚守
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守护着辖区群众的平安稳定
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5月16日12时许,赤水源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家中铝盆被盗,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柯某。当日20许,民警成功控制违法行为人柯某,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经询问,柯某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柯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月19日12时许,赤水源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手机被盗,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并锁定违法行为人杨某。当日13时许,民警在距离事发地二公里左右的一家小卖部将违法行为人杨某控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对其盗窃他人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中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消息、惠民政策、通知公告早知道
平台宗旨:聚集镇雄人,服务镇雄人!
小编微信:937282377
法律顾问:云南民定(镇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15096831132、13887098448
查看更多信息请上镇雄微生活APP
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镇雄微生活即可下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