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冰求鲤”融化了被执行人心中的“坚冰”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5月13日,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石学虹在给拒不履行赡养母亲的被执行人董某讲王祥卧冰求鲤的故事。
董某是胡老太太的大儿子。88岁的胡老太太膝下共育有两男五女七个子女,早已成家立业。10年前 ,胡老太太老伴去世后,身体硬朗的她自己一个人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胡老太太年事已高,行动日渐不便,难以再照顾自己,子女们便约定由他们轮流照顾母亲。可是,胡老太太大儿董某拒绝赡养母亲,更让人气愤的是,还不让老母亲在村里的房屋内居住。
无奈之下,胡老太太将六子女告上了法庭。莒南法院多次调解无果后,作出了六名被告自2023年10月20日(农历九月初六)起,依次轮流每人赡养原告一个月的判决。
拿到判决书后,胡老太太本以为可以安度晚年了,然而大儿子董某还是拒绝赡养,胡老太太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让老人的生活早日有着落,法院立即启动“特事特办”程序,开启执行“绿色通道”,妥善执结这起赡养案。
石学虹通过走访村干部、街坊邻居,和被执行人沟通,了解到,董某(胡老太太的大儿子)拒不赡养母亲的原因是因为房产继承问题。
早在1997年,胡老太太翻盖新屋时候,因其他子女都已成家,二儿子常年居住外地,只有胡老太太的大儿子董某一个人出钱又出力。2022年,胡老太太写了一份遗嘱,百年之后房屋由二儿子董某林的男孩子继承,原因是其大儿子董某生育的两个女儿都已出嫁,为此董某心生不满,判决后仍然拒不赡养母亲,还把母亲从家中赶出。
为了打开董某的“心结”,石学虹多次到董某家中,从老人的处境、家庭的责任、家风的养成,到“百善孝为先”,到赡养老人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法定义务。
农家小院大门前,石学虹针对董某心中的“坚冰”,先告诫董某,房屋纠纷可另行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你以此拒绝赡养母亲不管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对的,然后用二十四孝之首的王祥卧冰求鲤故事感化、教育他,接着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兄弟如手足”,来劝他不要再一意孤行了,既伤了老母亲的心,又给自己添堵,也给姐姐弟弟妹妹添堵。
“法官,您别说啦!俺知道错了,俺这就去母亲的房屋打扫干净,晾晒被褥,把她接过来,好吃好喝地侍奉她,争取给他们五个做个好榜样!”
功夫不有心人。当石学虹再次来到这个熟悉的农家小院,看到董某高兴地将母亲接回家,还小心翼翼的给母亲喂水样子,并听到他说今后一定会轮流照顾好老母亲,绝不再给法院、法官添麻烦的话,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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