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儿肥!
有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骗?
骗术居然成功得逞!
案件详情
2024年4月18日,湘乡市公安局山枣派出所民警破获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女,31岁,湘乡市望春门街道人)。
2024年4月15日,山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陈某某诈骗了。接警后,山枣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走访,2024年4月17日,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陈某某在长沙市有活动轨迹,迅速奔赴长沙将其抓获归案。经查,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其丈夫刘某某相识,恋爱和结婚期间,陈某某一直对外谎称自己是湖南省某某监狱民警,其父亲陈某某之前是湘乡市公安局领导,但后面因为违纪查处了,目前还羁押在看守所。2023年10月结婚时,陈某某为圆谎,在湘乡市某家政公司雇佣人员假装自己亲戚参与婚礼并因此背上债务。2024年1月至4月期间,陈某某以其父亲的案子已宣判,需要退钱和打点关系为由,向邻居刘某某、周某某等人借钱还债。因陈某某以其民警身份作为担保,自述家境优渥,有偿还能力,受害人纷纷将钱借给了陈某某,共计诈骗刘某某、周某某等人近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
任何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
人民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对自称有一定“身份”的人群
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前
切勿轻信他人
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湘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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